为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充分运用检察听证开展释法说理、矛盾化解,促进规范用权和司法公正,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青岛市检察机关听证员库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崂山区检察院决定公开选任新一届15名听证员。
新一届听证员需按照规范程序入选该院听证员库,依法参加该院案件听证活动,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发表意见,同时忠实履行听证义务,客观公正地发表听证意见并保守案件秘密。报名条件为: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年满23周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中国公民;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在青岛所辖10个区(市)内。下列人员可以优先入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具有一定社会工作经验、德高望重的基层群众代表和具有法律、医学、环保、财经、建筑、心理、知识产权、司法鉴定、食品药品安全、教育、电子信息等专业知识的人员。
听证员每届任期三年。报名时间截至2025年8月5日。选任方式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或组织推荐,以及该院根据工作需要,主动邀请的符合听证员资质条件的人员。报名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箱。邮寄报名:书面报名材料邮寄至青岛市崂山区科大支路55号崂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管理部。电子邮箱报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pdf扫描版)发送邮箱:qdlsjcy@qd.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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