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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借款人年龄上限,放宽多子女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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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10%
提高借款人年龄上限,放宽多子女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丁倩倩  王奕宁

  本报3月27日讯  27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青岛市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于即日起缴存人购买商品房现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10%,同时提高借款人年龄上限,贷款到期日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性不超过68岁,女性不超过63岁。

  根据最新政策,缴存人购买商品房现房,上浮后基础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为66万元,家庭最高为110万元。此前,青岛已推出针对灵活就业人群、多子女家庭和购买新建高品质住宅等人群的贷款额度上浮政策,此次上浮均可与上述贷款上浮优惠叠加,最高贷款限额不超过150万元。

  此次调整还放宽了多子女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多子女家庭在所购住房区(市)内购买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时,可按首套房享受利率优惠,减轻还贷压力。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青岛还将不断丰富政策工具箱,推动存量政策持续显效,研究储备更多增量政策,有序扩大提取支持范围,强化贷款政策集成供给,租购并举提振住房消费信心,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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