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当事人申请,经集体研究,依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有关规定,决定免除(鲁青)应急罚〔2024〕64号和(鲁青)应急罚〔2024〕6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应缴罚款。
青岛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