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社会交通安全意识,推动交通事故纠纷源头预防和妥善化解,在第十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来临之际,青岛中院组织全市法院开展系列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活动。各区(市)法院联合区(市)交警部门,走进社区、学校、企业,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现场法律咨询、安全知识培训、重点企业人员座谈等,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多元化解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