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仲裁办与市工商联印发《关于发挥仲裁优势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携手建立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长效合作机制。
《意见》提出,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突出惠企护企暖企主题,维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建立市工商联、青岛仲裁办与民营企业间沟通会商机制,常态化实地走访工商联及所属商会和会员企业,为企业提供形式多样的延伸服务;广泛宣传仲裁法律制度比较优势,积极引导工商联所属商会及会员企业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化解纠纷的能力和选择仲裁方式解决争议的意识;探索建立“服务专员+联络员”沟通机制,与工商联所属商会及会员企业的公司律师、企业法务人员或合同管理人员联系对接,提供合同规范协助服务。《意见》还就加强仲裁队伍建设、提升仲裁服务质效等合作事项作出安排。
下一步,双方将按照《意见》有关要求,协力推动合作机制落地落实,以务实举措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以实干实绩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青岛实践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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