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本报11月1日讯 1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市司法局“深化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围绕优化政策环境,今年以来,市司法局加强制度供给能力,推出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22条措施。围绕优化市场环境,深化包容审慎监管,出台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办法(试行),深化省涉企执法阳光监督试点,推动“综合查一次、一次查多项”,常态化推进跨领域、跨区域联合检查4500次,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重复检查等问题。
围绕优化法治环境,市司法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有力监督提升执法“精度”,在全省率先建立行政执法“双十佳”选树比武机制,将案卷评查作为选树比武重要环节,截至目前,累计评查执法案卷600余份,督促整改各类问题1200余个;指导多领域制定不罚、轻罚清单,目前全市行政执法单位办理不罚、轻罚案件5000余件,减免罚款9500余万元;制定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办法,累计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420余件,直接纠错及调解和解案件达38.35%,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围绕优化服务环境,建成“政府法治一张网”平台,在全国率先实现三级政府法治业务“线上办”“移动办”,提升涉企服务效能;组织600余名律师组成的惠企法律服务团队“问需于企”,主动走访企业和商协会3500余家,宣讲解读惠企政策860余场。围绕优化要素环境,市司法局拓展法律服务外沿,成立500多名律师参加的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法律服务团,累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600余场次、出具法律意见1700余份、参与化解矛盾纠纷3100余件、服务居民31300余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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