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合并公告
经青岛东方盛隆实业有限公司(甲方)、青岛东美嘉实业有限公司(乙方)股东决定,两公司以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合并前甲方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乙方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万元,合并后,甲方继续存续,注册资本不变,乙方予以注销;乙方的所有资产、债权、债务、对外投资及分公司均由甲方承继。乙方债权人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45日内,有向乙方提出清偿债务或要求乙方提供相应担保的权利,并以书面形式函告乙方。乙方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两公司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特此公告。联系人:徐峻岭,联系电话:0532-58718988,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隐珠街道办事处298号东方海景9号楼1207室。
青岛东方盛隆实业有限公司
青岛东美嘉实业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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