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刘栋
本报7月3日讯 市园林和林业局近日制定实施《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深化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要素保障10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全市重点项目落地,助推重大项目尽快开展。
《措施》提出,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打造绿色生态空间,推进公园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2023年建设口袋公园60个、林荫廊道40条、立体绿化110处。完成荒山和疏林地造林3000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1万亩。加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提升园林品质,创建园林绿化管理示范路10条、达标路10条,评选园林式居住区(单位)20个,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高品质“海湾公园城市”。
《措施》提出,搭建绿色产品交易平台、银企对接平台、科技服务平台,为涉林企业提供产品推介、金融、科技等多维服务,积极落实企业优惠政策。助推园林林业产业发展,积极支持企业发展森林旅游康养、林下经济、木本粮油等特色产业项目。打造“青岛林品”品牌,强化食用林产品安全管理,支持种质资源库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强林权流转宣传力度,引导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等林权规范有序流转,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同时,将信用体系建设与审批、监管、服务等业务流程相结合,将全市绿化养护企业和第三方服务机构纳入诚信管理系统,对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优的市场主体实施激励,对综合评价差的进行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