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任晓萌
本报6月7日讯 针对劳动能力鉴定智能化服务工作的全国首个地方标准——《劳动能力鉴定智能化服务规范》已由市市场监管局批准发布,6日起正式实施。
劳动能力鉴定是职工享受相关社保待遇的重要依据,也是加强社保基金规范管理的重要环节。近年来,市人社部门从“数字化转型”入手,在全国首创劳动能力鉴定智能化服务模式,并通过社会保障系统内部资源整合、外联单位信息共享、数据安全保障等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提升了劳动能力鉴定领域风险防控水平。
此次实施的《劳动能力鉴定智能化服务规范》共8章,规范了劳动能力智能化鉴定的服务内容、服务平台、服务流程、服务保障、服务监督评价与改进等内容。该标准通过搭建智能化劳动能力鉴定服务平台,实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现场鉴定、结论邮寄查询打印、专家库管理考核等全流程网络化、智能化。鉴定现场通过人脸识别验证身份、分科室智能队列管理、鉴定专家“云”分配等方式,提升了风险防控能力;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辅助专家,实现鉴定意见“当场定、集体定、一次定”,缩短了办事时限,提高了鉴定效率,为鉴定职工提供更加科学化、精准化、规范化的服务,保障了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