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吴帅
本报1月29日讯 日前,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向社会公示了“2022年度山东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青岛30家单位入选。
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公示是“放心消费在山东”创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引领经营者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2022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广泛组织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广大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涌现出一批诚信经营、货真价实、服务优质、纠纷快处的创建典型,此次我市30家单位入选,包括商场、餐饮企业、通信服务企业、交通服务企业等,也是对全市消费环境建设成果的一次集中展示。
截至目前,青岛市在12大重点消费领域累计发展各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45万家,居全省首位,其中,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累计达20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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