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协调解决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胶州市第一次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席会议日前举行。会上对运用“政府牵头、部门联动、法院主导、属地管理”的“府院联动”模式解决企业破产难题理清了思路。其中,胶州法院发布了近3年破产审判及府院联动机制运行情况,并发布胶州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胶州市法院院长陈刚表示,胶州法院将加强与各成员单位互联互动,凝聚多方合力,深入总结府院联动经验做法,全力推动府院联动高效运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发力,助推现代化上合新区经济不断转型升级。
此次发布了青岛中铁青建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青岛珠峰铁塔有限公司执行转破产清算案、青岛中信欧德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转破产清算案。
青岛中铁青建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为其中一起兼顾各方利益的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青岛中铁青建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简称:中铁青建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成立,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住所地为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胶东街道办事处小麻湾东村,系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商品混凝土及混凝土外加剂、干拌砂浆、水泥稳定土、混凝土预制件的生产、加工、研发、批发、零售等。该公司于2020年2月自行组成清算组清算,经清产核资,发现公司银行账户全部被冻结,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遂申请转入破产清算程序。
【审理过程】中铁青建公司的绝大多数资产为应收账款,固定资产极少且难以变现。考虑到这种情况,胶州法院通过互联网形式向社会公开竞争选任破产管理人,并组成了专门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在听取各参选机构关于执业经验、机构规模、选任优势、工作计划方案、报酬比例等方面的详细陈述并询问了相关情况后,经过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定,最终确定了破产管理人。
疫情期间,胶州法院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助力破产审判,指导管理人通过电话、信函、网络等方式与利益相关方沟通交流,采用网络方式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通过电脑链接、手机小程序等多种方式灵活参会,债权人会议的所有审议方案经表决获得100%通过。
为保障企业职工的生存权,胶州法院指导管理人在征求债权人意见后,提前向破产企业的全体职工清偿了债权,一次性解决了职工被欠付3年的工资问题。鉴于该公司要变现财产的特点,法院指导管理人对应收账款进行多次研判分析、按照收回难度精准分类,分门别类采取精细化的变价方式。通过批次分配方式,及时清偿债权解决了债权人的燃眉之急。该案第一次分配职工债权、社保债权、医保债权等实现100%清偿,普通债权清偿率达26%,二次分配普通债权清偿率达49.15%。目前已安置职工54人,化解债务1亿余元,解决执行案件67件。
【典型意义】本案是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推进新旧动能转换背景下,人民法院切实发挥破产审判功能,积极化解产能过剩、释放生产要素的典型案例。本案债务人财产追回难度大,涉及执行案件多,利益冲突激烈,胶州法院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优势,引入“嵌入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充分保障了债权人利益和社会稳定。
审理中,法院在管理人选任方式上做了重大探索,采用竞争选优的方式通过书面评审与现场陈述相结合综合评分的方式选定管理人。同时,做好核心控制,放权破产管理人开展日常破产事务,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大力推进信息技术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采用网络形式召开债权人会议,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破产审判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为保障职工权益,经债权人同意,在无优先债权人的情况下,对职工债权及时优先清偿,充分体现了破产程序尊重各方合意、兼顾各方利益的价值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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