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5月26日电(记者 周 圆 申 铖) 记者26日获悉,财政部、民航局日前印发的《关于阶段性实施国内客运航班运行财政补贴的通知》明确,为夯实民航安全基础,鼓励航空公司达到保持航班稳定运行所需的最低飞行航班数量,2022年5月21日至7月20日期间,对国内运输航空公司经营的国内客运航班实施阶段性财政补贴。
今年以来,疫情波折反复,尤其是进入3月份,本土疫情多点频发,民航运输生产形势不容乐观,行业整体亏损严重。民航局数据显示,4月份全行业完成运输总周转量、旅客运输量、货邮运输量分别为29.5亿吨公里、788万人次、42万吨,同比分别下降68.0%、84.6%和35.9%。
民航局财务司司长熊艳华26日表示,为进一步加快民航业恢复发展,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民航局会同财政部对国内客运航班运行支持政策进行研究,并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实施国内客运航班运行财政补贴的通知》。
通知提出,对国内客运航班实际收入扣减变动成本后的亏损额给予补贴,设定最高亏损额补贴标准上限为每小时2.4万元。同时,考虑到航空公司资金紧张,中央财政补贴资金采取先预拨后清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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