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郭菁荔
本报8月3日讯 今天,记者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获悉,按照国家卫健委和山东省的统一部署,我市于8月初开始,按照属地管理、就近方便、知情自愿、保障安全的原则,有计划、分步骤为12-17岁人群开展新冠疫苗接种。我市将于8月7日前完成15-17岁人群第一针次接种,8月底前启动12-14岁人群接种,9月底完成12-17岁人群全程接种,12岁以下人群耐心等待下一步安排。据了解,岛城部分学校今天已经启动了15-17岁人群的第一针次接种。
据疾控专家介绍,青少年接种新冠疫苗非常有必要。与成人相比,青少年人群感染新冠病毒人数较少,病死率较低。但该人群可能会因感染新冠病毒而罹患重病或出现长期的健康问题。学校是人群密集场所,容易出现聚集性疫情。在没有接种禁忌的情况下,推荐符合条件的青少年人群接种新冠疫苗。
根据相关部署,在校学生由学校主管部门指导学校组织接种。非在校人群由社区组织或个人预约接种。为准确了解未成年人身体健康状况,18岁以下人群接种需要监护人全程陪同,并携带监护人及孩子身份证件,接种前监护人应现场完成知情同意书的签字确认。
青少年人群目前只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目前国家获准在未成年人中使用的疫苗只有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Vero细胞)。三个企业(长春生物、北京科兴、大连科兴)为以上两个企业生产的新冠病毒疫苗进行分包装,其出品的新冠病毒疫苗可用于青少年人群。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全程需接种2剂,2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3周,第2剂在接种第1剂后的8周内尽早完成。
针对一些家长关于疫苗接种安全的询问,疾控专家解释,未成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与成年人群是一致的。儿童如有以下情形,不能接种新冠疫苗:对疫苗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经接种工作人员评估,认为不适合接种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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