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6日讯 上半年,全市共查办食品药品违法案件984件,罚没款1125万元,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食品药品刑事案件38起……6日,市市场监管局公布我市今年第一批食品药品方面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典型案例。针对食品药品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今年以来,我市继续巩固深化整治行动,将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治理、网络餐饮、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药店、小诊所等作为重点内容,深入开展排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本次公布的典型案例共有5件,青岛鲁丰糖酒副食品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和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食品,没收违法所得556元,没收无中文标签预包装食品80盒,罚款人民币5.5万元;张某某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集体用餐配送活动,没收违法经营2100元,罚款5.1万元;凤凰岭矿泉水厂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从事桶装饮用水生产活动,没收违法所得300元,罚款5万元;朱记理疗店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经营食品,没收违法所得386.6元,罚款人民币5万元;袁某某无证经营食品,罚款人民币1万元。
据悉,今年我市持续开展整治,推动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整体提升。加强学校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深度排查全市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食品销售者底数,建立健全监管档案;加强网络餐饮整治,启动网络订餐消费纠纷处理提升行动,我市网络订餐网上监测问题发现率持续处于总局监测16个重点城市中低位,保持在0.1%以下;加强疫情防控期间药品监督检查,以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小诊所小卫生室为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累计检查药品使用单位1100余家次,立案11起。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坚持“小切口”,紧盯校园周边、网络餐饮、保健食品、药店等,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力争整治问题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