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6月7日讯 6月7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21-2022年青岛法院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审判工作情况,发布青岛法院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两年来,青岛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906件。
892人因“帮信罪”被判实刑
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快速发展,通过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实施网络犯罪持续高发。网络犯罪活动分工细化,各类网络犯罪盘根错节,作为网络犯罪利益链条上关键一环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也呈高发态势,违法犯罪分子通过提供支付结算、广告推广、技术支持等,帮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重危害社会和谐稳定。2021年至2022年,青岛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906件,对1303名被告人判处刑罚,其中判处实刑892人,遏制了“帮信罪”高发态势。
三低人群易成为“卡农”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青岛法院审理的“帮信罪”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案件数量、犯罪人数总体呈激增趋势。2021年青岛法院受理案件242件412人,2022年受理案件664件891人,案件数同比增加174%,被告人数同比增加116%,成为青岛法院刑事案件收案数排名第三的罪名。案件被告人以低年龄、低收入、低学历人群为主,35周岁以下人员占80%,学历以初中为主,初中及以下学历者占60%。
同时,上游犯罪多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多位于境外,使用虚假身份信息伪装,非接触式犯罪,接收、转移赃款迅速,上游犯罪人到案难、核心犯罪事实查明难,被查获人员往往为接收被害人款项的收款银行卡所有人,系为追求蝇头小利而沦为犯罪“工具人”的“卡农”。
此外,“帮信罪”犯罪手段主要为提供支付结算帮助,从买卖、提供“两卡”,逐步转变成为上游犯罪提供“跑分”等转账帮助。随着电信网络犯罪发展,犯罪分工不断细化,出现专门为转账人员提供接送、住宿等的配套服务。“帮信罪”法定刑虽轻,但对被告人的不利影响深远。
>>典型案例
青岛中院从全市法院审结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中选取部分典型案例,希望通过发布这些案例,对市民公众起到警示作用。
案例1:注册“空壳公司”提供对公账户交由他人
2021年11月,被告人龙某金通过网络结识上线人员,为获利,按照上线人员要求,由原籍贵州省锦屏县到江西省南昌市注册了江西金开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并办理了银行的对公账户,后交给他人使用,获利6000余元。该银行账户涉及资金流水共计900余万元,涉及诈骗资金流水共计100余万元。被告人龙某金被抓获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被告人龙某金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责令被告人龙某金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6645元,依法予以没收。
案例2:租房设立专门资金转移地点
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期间,被告人杨某华通过网络结识上线,按照上线要求对犯罪所得资金提供操作转移地点,组织被告人张某友、吕某呈、宋某昊、潘某康、陆某、王某升等人提供个人银行卡接收犯罪所得资金并转移牟取利益,合计接收电信诈骗直接关联转账资金人民币30余万元。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被告人杨某华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案例3:短视频引流推广涉黄广告链接
2021年3-4月,被告人林某祥、林某江、林某富、彭某某四人在江西省萍乡市共同成立“工作室”,被告人林某祥占股40%,其他三人各占20%。2021年8-9月,四名被告人为牟取非法利益,通过聊天软件与他人联系,接受他人委托,在短视频平台帮助他人推广“名媛会所”等涉黄APP链接,根据APP下载及会员注册数量从中获利。他人利用四名被告人推广的上述APP对注册会员实施诈骗犯罪行为。
其中,被告人林某祥负责上传美女图片、视频等素材,将短视频账号重新包装,并将微信号及上家让钟某彬(另案处理)发给其的APP链接在短视频账号中上传关联;被告人林某江负责收购短视频账号;被告人林某富负责搜集各类美女图片、视频等素材并上传至短视频账号;被告人彭某某负责收支结算。经查,四名被告人因推广上述APP收到结算提成共计人民币457478元。
2021年8月26日至27日,殷某点击被告人在抖音上推广的APP链接,下载安装了名为“名媛会所”的APP,在该APP内以完成任务、返利为由被他人诈骗人民币59930元。
案发后,四名被告人将违法所得人民币457478元全部退缴。
胶州市人民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被告人林某祥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分别判处被告人林某江、林某富、彭某某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案例4:出售多张银行卡团伙作案提现赌资
2019年至2020年,被告人林某源伙同程某等人使用个人银行卡为赌博网站提现赌资,涉案金额3962万余元;被告人罗某涛明知他人收购银行卡用于赌博网站转账,仍将个人的8张银行卡及收购的33张银行卡出售给他人,为赌博网站提供银行卡以转移资金,交易流水达人民币2亿余元;被告人吴某富等人成立工作室,为赌博网站转移资金人民币2862万余元,提现人民币480余万元;被告人连某等人向上线交纳保证金,获取为赌博网站转移涉案资金的业务,为某赌博网站转移资金人民币175万余元。
莱西市人民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林某源等19人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吴冰冰 通讯员 何文婕 吕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