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静,现任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庭长,先后荣立一等功1次、二等功3次、三等功3次,曾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优秀法官、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政法英模、全省法院先进个人、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全省法治人物等荣誉称号。
作为一名奋斗在民商事案件审判一线的法官,陈晓静用实际行动诠释干事创业、勇挑重任的职业操守;用事业心和责任感展示无私奉献、忠于职守的法官本色;用工作成绩实现司法为民、司法公正的不懈追求。她年年创造办案新纪录,审判质量效率稳居全院首位。其中2020年个人办案2020件,创造了民商事案件审理的“晓静速度”。
法官解决法律纷争的过程就是做好群众工作的过程。在审判实践中,陈晓静注重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从家庭幸福安宁、社会和谐稳定出发,找准“病根”,对症下药,尽量以调解方式结案,让当事人握手言和,努力实现“案结事了”。陈晓静认真研究每个案件的特点,案件调撤率达89%以上,总结出“调解九法”,在全省法院推广。
“作为女性法官,我们要发挥刚柔并济、敏锐通达的优势,展现出女性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中特有的风采。我们有劳动争议女子审判合议庭,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速录员均有女同志,在劳动、人事争议司法保护等领域发挥着积极作用,用一起起成功的案例诠释了巾帼不让须眉的非凡力量。”陈晓静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