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王学义
1月31日,一则“女子不让6岁男童上女厕所遭痛骂”的消息上了热搜。据报道,在哈尔滨一地铁站女厕所内,近日有女子发现一男童站在里面后,加以制止。随后孩子家长称该女子伤害了孩子心灵,将女子堵住要求其道歉,双方在厕所内激烈争吵。2月1日,在宁波的一商场女厕门口,有网友发现贴着一张标语:“请勿带3周岁以上男童进入”。
两起“男童入女厕”事件都引发热议,尤其是第一起。从相关视频中可以看到,无论是制止男童的女子,还是男童的母亲,表现得都很崩溃。
单就哈尔滨这起事件来说,谁是谁非似乎不难判断。按常理说,6岁男童已经上一年级,早已有了性别意识,再入女厕的确不合适。这无论对男童本人,还是对其他女性,都会带来不良影响。假如制止他的女士能保持文明礼貌的态度,并无过激言语,那无可厚非。而后来男童母亲辱骂对方,还叫来男童父亲一同辱骂,时常达30分钟。面对如此明显的是非判断,男童母亲却如此崩溃,到底是为什么呢?
这些年来,类似男童进女厕、女浴场、女更衣室场等所引发的争议,已上演过很多次。相关问题能提上议程,本身就是社会进步的体现。而无数次争论之后,在这个问题上,人们渐渐形成共识:不带年龄较大的男童进入。只是“年龄较大”的标准又是模糊的。宁波这家商场将标准定在了3岁,这是孩子上幼儿园的时间。3岁是不是太小?当你独自带娃想如厕时,能放心把3岁的孩子放在厕所门外吗?假如把标准定到5岁,谁又能区分一个陌生孩子是5岁还是6岁呢?
以权利之名,在这样的问题上纠缠不清,人们似乎忘了另一个词语:“儿童友好型社会”。建设儿童友好型社会,公众期盼已久,也呼吁已久。但这不是口号,而是需要体现在细节中,首先就是善待儿童。具体到带娃如厕这件事上,假如情况特殊,确实需要带年龄较大的男童进入有独立隔间的女厕时,是可以“事急从权”的。但家长要先心中有数,自己已经对他人形成冒犯,你的权利是别人暂时让渡的,不要当成理所当然。在别人有异议时,应好好解释。相信其他人也会体谅其中的难处,毕竟人有“三急”,不跟一个小孩太过计较。这才是文明社会该有的样子。千万别把一件小事,上升为未婚女性与已婚女性的群体性情绪对抗,那就是人为制造焦虑,小题大做了。
根本而言,平息争议还需不断完善硬件设施,让“第三卫生间”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