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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布两项公积金惠民新政 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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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转公”落地!最高可省46万元
我市发布两项公积金惠民新政 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20%

  12月2日, 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发布两项公积金惠民新政,分别为《青岛市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实施我市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商转公”减轻职工负担

  《青岛市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提到的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商转公”,是指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将本人已办理且尚未结清的我市商业性住房贷款,经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后,转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最新政策,目前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为2.6%,5年以上为3.1%。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职工办理“商转公”后,可以将原利率为5.6%-5.8%的商业贷款转换为利率仅有2.6%-3.1%的公积金贷款,实实在在地帮助广大职工家庭减轻经济负担。

  “商转公”业务是市民长期以来关注和期盼的一项业务。截至去年,全市大概有30万名有“商转公”需求的纯商贷职工,所需资金接近1200亿元,全面放开“商转公”业务的所需资金已经远远超出了我市现有的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不具备业务的可行性。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此,我市将采取分批实施、逐步解决的方法,优先解决最迫切部分群众的实际困难。

  多子女家庭购房享优惠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时发布了《关于实施我市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从两个方面精准实施购房租房倾斜政策:一是在提高贷款额度方面侧重支持刚需: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多子女家庭购买我市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贷款额度满足首付款比例要求的前提下,可按家庭申请贷款时计算的可贷额度上浮20%确定。二是对多子女无房家庭租房提取放开额度上限: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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