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制定《关于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结合区位条件、经济结构、发展水平等因素统筹规划,推进整片区改造。
安置房规划设计要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建设标准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技术规定和《关于青岛市安置房建设品质提升的指导意见》及各区(市)安置房建设标准等要求。安置房品质不得低于周边商品住房水平,安置房规划建设周期原则上要控制在36个月之内。社区可组织居民监督小组全过程参与安置房建设质量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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