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化住房认定标准。推出按区(市)“认房不认贷”政策,将首套认定范围由全市缩小至区(市)。
二、加大住房信贷支持。将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从不低于20%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从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5%。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
三、发放购房家电消费券。自2024年6月1日至7月31日,对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并在青岛市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信息系统签订网签合同的前1万名购房者,发送5000元面值家电消费券。
四、加快推行房票试点。
五、优化产权型人才住房上市交易政策。
六、调整部分产权型人才住房销售价格。
七、提前交付土地开发建设。
八、鼓励支持住房“以旧换新”。
九、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购置优质商业。
▶▶2版



前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