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救孩子!”这是鲁迅先生在《狂人日记》中发出的呐喊。百年之后,存在于教育的一个可怕现实让人们再次发出这样的呐喊。
在电脑上输入“学业负担”“作业”“自杀”等关键词,搜出的一条条报道让人泪流:《西安9岁女孩因无法按时完成作业,跳楼自杀身亡》《11岁男孩开学当天跳楼自杀,疑似因课业负担过重 》《13岁女孩因学业压力大欲跳河轻生》……
中国疾控中心的研究报告指出,2010年到2021年间,中国5至14岁儿童自杀死亡率平均每年上升近10%,因学业竞争激烈,儿童和青少年面临严重的精神障碍和自杀风险。21世纪教育研究院《我国中小学生自杀问题的现状分析》的报告认为,学业压力是中小学生自杀的首要原因。
小小书包本应装满学习成长的快乐,却成为压垮学生心灵的大山。孩子是民族的希望,国家的未来,这样的悲剧岂能任其继续上演。
2021年7月,《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印发,一场前所未有的“双减”之战迅即在全国打响。中国网日前报道,“双减”两年后,学科类培训收费平均下降4成以上;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书面作业的比例提高到90%以上;校外培训机构超10万家列入“白名单”;学生、家长、教师、校长对“双减”满意度均超八成……
但“双减”绝非一朝一夕之功,校外治理成果需要进一步巩固。学科类培训转入地下隐形变异愈发突出,线上违规变种培训技术手段花样翻新,非学科类培训监管还不到位,不稳定因素依然较多。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要久久为功持续推进。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正式颁布。《办法》作为我国校外培训行政执法方面第一个专门性法规,将有力改变目前在查处校外培训违法行为时面临的执法依据不充分、执法边界不清晰等问题。如学科类校外培训隐形变异培训行为是当前校外培训执法的重点和难点,原先存在立法空白。现在《办法》明确列举“转线上”“转线下”“换马甲”等三种隐形变异情形,第十八条明确了“变相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形式有: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有偿开展校外培训的;利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有偿组织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校外培训的;以咨询、文化传播、素质拓展、竞赛、思维训练、家政服务、家庭教育指导、住家教师、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冬夏令营、托管等名义有偿开展校外培训的。对于违法情形及惩罚条款的细化明确,有利于依法精准打击学科类隐形变异校外培训行为,最大限度巩固和深化“双减”工作成果。
治理校外培训,需要校内校外并举,双管齐下。校外培训的生源来自校内,部分师资也来自校内。《办法》规定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学科类校外培训将从重处罚。因此,要在学校内加大《办法》的宣传力度,让每个老师每个学生都熟知法规,知道哪些是违法行为,违法会面临什么严重后果。要畅通违法行为的举报渠道,重奖举报者。学生和教师不想参加不敢参加,才是对校外违法培训的釜底抽薪。
法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