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北区法院将环境资源审判法庭“搬”进河西街道小水清沟社区,公开宣判一起典型的环境资源刑事案件,敲响生态保护的警钟,以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被告人王某经营一家茶室,为牟取非法利益,2021年至2022年期间,其多次通过微信联系他人购买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画眉鸟及蓝喉歌鸲共计30余只,并放置在其经营的茶室对外出售,后被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且认罪认罚,积极缴纳罚金并退缴赃款。法院综合考虑上述情节后进行宣判:被告人王某因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被告人对判决结果表示服判且不上诉,并保证不再收购、出售鸟类。
市北区人大代表及社区群众现场旁听了庭审。旁听人员对案件处置结果及展现的生态法治力量给予了高度评价。大家表示,通过近距离感受庭审过程,深刻体会到了司法的严肃与权威。这起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就是一堂最生动的生态法治教育课,增强了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市北区法院通过巡回审判工作室进行公开宣判的方式,彰显了司法机关严厉打击非法交易野生动物行为的决心,加深了群众对法律的理解和认识,引导群众树立法治观念,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实现了源头预防违法犯罪的普法目标。下一步,市北区法院将继续依托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工作室,深耕环境资源审判特色,将司法服务延伸至社会治理最前沿,精准对接群众司法需求,重拳遏制环境资源犯罪,播撒生态保护意识“种子”,为建设美丽青岛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生态屏障。



前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