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傅军
本报8月30日讯 免税购物在吸引消费回流、拉动消费增长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近日,财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市内免税店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包括青岛在内的13家外汇商品免税店3个月内将统一转型为市内免税店,加之原有的1家市内免税店,青岛市内免税店将“扩容”至2家。
根据《通知》,市内免税店是指经国务院批准,按规定设立在市内,向即将出境的旅客销售免税商品的商店,销售对象为即将于60日内搭乘航空运输工具或国际邮轮出境的旅客(包括但不限于中国籍旅客)。市内免税店采取市内提前购买,口岸离境提货的方式,旅客在市内免税店购物后,应当在设立于口岸出境隔离区内的免税商品提货点提取所购免税商品,并一次性携带出境。
市内免税店主要销售食品、服装服饰、箱包、鞋帽等便于携带的消费品。
青岛现有的市内免税店位于市北区龙城路,于2019年5月开业,主要经营香化、箱包首饰等商品;即将转型的外汇商品免税店位于市南区香港中路,于2021年6月开业,主要经营香化护肤、服饰箱包等商品。
市财政局相关人士表示,青岛免税消费业态丰富,与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相当,随着出入境旅游市场的恢复,市内免税店与其他多种类型免税店互为补充、协同发展,将更好地满足旅客多元化消费需求,有利于激发旅游消费新活力,助推我市高水平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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