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青岛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排水有限公司研究决定,将青岛排水有限公司与青岛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排水分公司进行重组。重组后,青岛排水有限公司继续存在,青岛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排水分公司注销。青岛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排水分公司所有债权、债务、资产及相关权益均由青岛排水有限公司承继。重组各方之债权人均可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向原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有效债权文件向原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原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重组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
特此公告
青岛排水有限公司
青岛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排水分公司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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