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23年,青岛法治建设展现出诸多可喜可贺、可圈可点的新亮点。各级各部门持续提升法治思维能力,扎实推进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巩固深化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深化政法领域改革创新,提升司法质效,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依法治市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经市委政法委和各政法部门推荐,青岛日报法治版评出“2023青岛十大法治新闻”。这些法治新闻凸显出青岛各级各部门以昂扬的奋斗姿态、强烈的责任担当,不断推动平安青岛、法治青岛建设取得新成效,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中国—上合组织国家地方法院大法官论坛(2023)在青举行
2023年9月19日,中国—上合组织国家地方法院大法官论坛(2023)在青岛举行。
围绕“深化上合组织框架内地方法院司法合作”主题,论坛提出三点建议。充分凝聚司法合作共识。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在开放中合作、在合作中共赢,推动司法政策、规则、标准“软联通”,助力上合组织各成员国司法交流合作不断取得新发展。深化拓展交流互鉴成果。围绕论坛议题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领域对话交流,深化司法协助、法律服务、司法改革等方面交流合作,持续为上合组织国家繁荣稳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持续提升司法合作成效。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运用好上合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中国—上合组织国家地方法院大法官论坛、上合组织国家法官研讨班等平台,努力形成更广泛共识,共同维护地区和平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增进人民福祉。
参加论坛各方就案件繁简分流制度机制建设、各国刑事诉讼证据认证规则、互联网环境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新趋势与交流合作等议题平等交流、畅所欲言,达成了广泛共识、取得了丰硕成果、增进了彼此友谊。
二、青岛市创新成立“青法先生”服务团
2023年12月20日,青岛市法学会“青法先生”服务团揭牌仪式暨服务民企座谈会在赛轮集团举行,市委政法委负责人与赛轮集团负责人共同为“青法先生”服务团揭牌。
“青法先生”服务团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市法学会牵头推进,汇聚全市法学法律资源,创新搭建的法治服务平台,着眼于巩固拓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推动法学研究和法律工作实现“政产学研用”一体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青岛、法治青岛。服务团理念是“‘青法先生’,和你在一起”,内涵是弘扬法治精神、繁荣法学研究、为党委政府建言献策、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护航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青法先生”服务团聚焦企业法律服务需求,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重点包括十个方面的内容:建立企业法务团队联席会议制度,搭建企业和政府沟通桥梁;开通重点企业“直通车”,提供主动、精准、高效法治服务;参与重大案(事)件协商会商,提高涉企案件办理质效;开展典型案例分析预警,增强企业法治观念和风险防范意识;加强不同领域涉企风险研判,从源头防范化解各类法律风险;定期开展“送法进企”和法务培训,提升企业法律实务能力;制定实施法治服务清单,保障企业依法投资经营;开展涉企法治理论研究,强化企业合规体系建设;依托涉外法律服务平台,提供国际化法律服务;发挥“法治智库”专业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便民利企服务活动,把“青法先生”打造成行走的法学会,把法学会打造成身边的“青法先生”。
三、市政府与市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2023年12月12日,市政府与市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建立了多维度多层次的“府检联动”工作新模式,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工作机制、工作任务、保障措施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明确“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总体要求。强调通过“府检联动”,精准防范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稳定发展,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青岛、法治青岛。第二部分明确“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主要原则。强调遵循“依法依规、有序衔接”“整合资源、协同联动”“高效畅通,提升效能”“联系群众,改进作风”四项原则,确保“府检联动”有章有法。第三部分明确“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公共利益协同保护、涉案企业合规工作保障协作、行政检察和行政执法衔接、检察建议办理及督导五大工作机制,确保“府检联动”有力有序。第四部分明确“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主要任务。确立共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共同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共同解决突出问题促进社会治理、共同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四大主要任务,确保“府检联动”有为有效。第五部分明确“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保障措施。建立联席会议机制、专项行动参与机制、交流培训机制、动态调整机制四项保障措施,确保联动机制发挥效能,确保“府检联动”常态长效。
四、青岛市公安局推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32条措施
2023年,青岛市公安局研究制定了“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32条措施”。为确保措施更加精准、更具操作性,组织开展了“问需、问策、问难”活动,上门走访重点项目、链主企业、行业龙头等代表性企业160余家以及行业主管部门10余家,收集意见建议180余条,建立问题责任清单,加强跟踪督办、闭环管理。
在措施制定实施过程中,重点把握“三个聚力”:一是聚力精准护航经济社会发展。聚焦实体经济和招商引资、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围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完善常态化警企服务联系机制,强化重点园区安防建设和重点项目交通保障。加强涉海治安要素管控,服务保障海洋经济发展。深化“全市一个停车场”建设,加强学校、医院、商圈等周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持续推进旅游消费市场秩序联动处置。二是聚力提升便民利企服务质效。围绕户政、出入境、车驾管等民生关注领域,进一步精简办事环节、压缩审批手续、拓宽服条渠道,积极推广电子证照应用,缩小服务半径、提升服务质量。三是聚力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依法严打涉黑涉恶、电信网络诈骗、经济金融、网络安全、知识产权和食品药品环境等领域突出违法犯罪,集中开展涉企案件攻坚,让各类市场主体在青岛放心投资、安心经营、舒心发展。
五、市司法局《以“标准化+”赋能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获评山东省首批司法行政改革典型案例
市司法局《以“标准化+”赋能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入选山东省首批司法行政改革十大典型案例。为提高市、区(市)、镇(街道)三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水平,解决实践中审查不统一、部分镇街审查力量薄弱等问题,青岛出台《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这是全国首部规范市、区(市)、镇(街道)三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地方标准,是以“标准化+”赋能法治政府建设的创新探索。
《规范》分12章,界定了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范围,明确了需要提报的材料,规范了合法性审查事项、程序、内容、重大行政决策以及镇街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范围、要求等。对5类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配套了流程图,提供了9种常用文书参考样式。对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初审、提报、审查程序和方式等进行了全过程规范,形成全体系闭环流程,使一线审查人员一看就会、一用就灵,成为审查人员的“工具书”“说明书”。《规范》着眼于全流程再造、全生命周期保障,旨在打造普遍适用、规范统一、合乎实际、操作简便的合法性审查标准。以推“共性”、存“个性”为目标,探索多元需求新路径,根据三级审查不同需求,从统一审查要求、统一程序流程、统一文书模板方面,实现审查的“三统一”,最大限度保证审查的客观性、科学性、一致性。
六、青岛打造政法系统清廉品牌矩阵
2023年度全市政法机关警示教育启动仪式暨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成果展于2023年5月8日举行。活动中,与会人员集体参观了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成果展。
近年来,全市政法机关以市委政法委“清廉公正·明法尚和”清廉品牌为牵引,系统打造市中级法院“公正清廉助法魂”、市检察院“青检惟公”、市公安局“扬清风正气·铸忠诚警魂”、市司法局“崇廉·明纪·尚法”、青岛海事法院“清风徐来·廉自盛开”清廉品牌矩阵,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廉政谈话、廉政报告、廉洁家风、助廉公开信、革命传统教育等系列活动,持续加强全市政法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紧抓从严正风肃纪不放,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以此次警示教育为契机,青岛政法机关进一步推动全市政法机关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严守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始终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政法铁军,全力服务保障实体经济振兴和招商引资、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深化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等全市重点工作,奋力推进全市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七、青岛法院推出“蓝色风暴”品牌提升执行工作质效
青岛法院创新打造“蓝色风暴”执行品牌,发挥品牌效应,将能动司法落实到执行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青岛法院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护航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抓实执源治理,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如,2023年9月22日至10月8日,全市法院集中开展“蓝色风暴”“打击拒执失信行为 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集中执行行动,出动警车465辆、干警1792名,开展执行行动90余次,拘留162人,扣押车辆19辆,执行完毕案件175件,达成执行和解167件,执行到位4284余万元。
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如“白樱花”执行案中,充分运用老企业搬迁计划配套优惠政策,妥善解决2000万元职工债权和75起执行案件。执行程序中尽量避免增加当事人诉累,全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如某房地产有限公司执行案,青岛中院查封了被执行人土地和地上房屋,后查明被查封土地上300余户业主已通过合法渠道取得房屋所有权,但由于不动产登记规则变更存在办证难问题。青岛中院同当地政府多次沟通,由当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成立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项小组,协助300余户业主办理了房产证,并积极采取措施避免类似问题产生,得到群众好评。针对司法拍卖委托评估等程序周期长、成本高等痛点,持续优化执行流程,与市税务部门深度合作,上线存量房线上定向询价系统,实现“一键评估”,较委托评估平均用时减少25天,时间短、零费用,提升执行效率的同时减轻了当事人负担。
八、市检察院出台服务保障经略海洋战略实施意见并召开涉海检察工作推进会
2023年8月7日,青岛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经略海洋战略工作会议在市检察院召开,对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经略海洋战略实施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会上宣布出台《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能动履职服务保障经略海洋战略实施的意见》。
深入开展好检察业务服务保障经略海洋战略实施工作,是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指示精神,省、市委关于海洋强省、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建设部署,最高检、省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经略海洋战略要求,助力海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助推海洋经济发展的具体举措。《意见》分为六部分18个条文,结合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提出了具体的落实举措:一是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作用,依法惩治破坏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刑事犯罪,形成打击涉海犯罪的高压态势,维护海上治安稳定和海洋产业企业合法权益;二是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有效化解涉海矛盾促进涉海公正,加大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和民事执行监督力度,有效缓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执行、不及时执行以及执行不到位等执行难、执行乱问题;加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和行政诉讼执行监督,促进海洋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三是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深化海洋公共利益保护,全面推行恢复性司法实践,深化落实“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积极引导督促案件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助力海洋生态环境及时有效修复;四是强化工作举措,打造检察工作品牌,立足青岛市情、海情,探索构建“打击治理并重、监督支持同行、四大检察共治、胶东五市一体、社会各界协同、数字赋能驱动”的海洋检察保护大格局。
九、市司法局联合有关单位建立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四项制度”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加大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助力青岛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市司法局联合市工商联、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印发通知,创新建立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四项制度”。
一是线索移送“绿色通道”制度。指定专人担任线索移送专员,搭建线索移送“绿色通道”。市司法局拓宽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征集方式,畅通问题线索征集渠道,为商会、民营企业投诉、举报行政执法问题提供便利。市工商联、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加强与商会、民营企业沟通,及时收集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行政执法问题,并通过“绿色通道”直接向市司法局移送反馈。二是行政执法监测制度。市司法局在全市范围内确定一定数量的商会、民营企业作为行政执法监测点。市工商联、市民营经济发展局负责行政执法监测点的组织申报和推荐,经市司法局审查、公示后确认。被确认的行政执法监测点可直接向市司法局提供涉及本企业及所在地区其他企业行政执法情况,就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提出意见建议。对问题反映集中的区市(部门),市司法局将开展靶向监督,通过案卷评查、专项检查、暗访回访等形式对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全面体检”,督促相关区市(部门)迅速整改到位。三是联席会议制度。市司法局与市工商联、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每年举行一次由商会会长、民营企业家、行政执法监测点及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代表参加的座谈会,收集意见建议,研究加强和改进涉企行政执法监督、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有关措施。四是联合调研制度。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和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围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确定调研主题,开展联合调研,在涉及行政执法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等内容的日常调研活动中,互相邀请参加,共享调研成果,提高涉企行政执法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共同营造行政执法监督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十、青岛中院诉前高效化解123起金融纠纷案件
2023年9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诉前成功化解123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高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节约了司法资源。
青岛中院立案一庭案件审核人员在审核案件时发现有123起案件被告为同一家投资股份公司且案由相同。在仔细了解案件信息后得知,该系列案件被告某投资股份公司因披露的公司年报存在证券信息不真实,构成虚假陈述侵权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包某等123名投资者依据相关规定以某投资股份公司构成虚假陈述侵权为由,要求其赔偿200元至30万元不等的投资差额损失。立案一庭工作人员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诉讼材料,检索青岛中院相关业务庭就该公司系列案件作出的已生效判决,认为这批案件具有较大诉前调解的可能,经沟通,当事人均同意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青岛中院将该批案件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委派给特邀调解组织青岛市法润商事调解中心。调解组织当日将案件指派给经验丰富的调解员组织调解工作。因原告分布在甘肃、陕西、新疆、上海等多个地区,调解员在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组织通过线上方式进行调解。调解员根据相关案件示范判决,梳理纠纷脉络,引导当事人理性解决问题。青岛中院调解指导法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委托第三方出具损失核定意见书,双方根据意见书就各项投资损失达成一致意见,最终促成122名原告与被告公司达成调解协议,1起案件经核定无投资损失后,原告撤回起诉。
2023年,青岛法院通过诉前调解程序,成功调解纠纷7.4万起,对调解成功需要出具法律文书的案件,以“诉前调书”“诉前调确”形式出具法律文书近500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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