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黎
近日,多所高校不为研究生提供住宿的做法登上热搜。有人表示研究生已经是成年人,可以自己解决住宿问题,也有人质疑其行为的合理性。
高校为何不再给部分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服务?近年来,随着高校扩招硕士研究生,住宿资源紧张的问题愈加凸显。为学生提供宿舍,不再是高校的既定规则。例如,厦门大学在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明确,被录取为非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学校不予安排住宿。北京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明确,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南京大学明确,2024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学校不提供校内住宿,学生需自行安排住宿,学校给予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适当的交通补贴。对于这种规定,有学校解释说,硕士生是成年人,高校不为其提供住宿,风险相对较低。考虑到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多为本地居民,对宿舍的需求不那么迫切,才会有此做法。
对于考生来说,“住宿”一定不是他们选择学校时考虑的首要问题。学校的学术能力、师资力量、就业情况等更吸引学生。提供住宿只是高校的辅助功能,从国外高校的管理经验看,高校不安排宿舍似乎已经成为趋势。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表示,当前中国高校的学生住宿还是由学校提供,普遍实行寄宿制,而这种寄宿制管理方式,已明显不适应高校的改革和发展,“对于不应由大学承担的责任,该剥离的迟早要剥离。”
但不可否认的是,宿舍问题要相伴整个求学生涯。住在学校,无疑方便又安全。集体生活也更锻炼学生的沟通力和包容心。当然,住宿舍还有更现实的优势——省钱。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去年发布的《山东省高等学校住宿费收费管理办法》明确,公办高校住宿费每生每学年最高收费标准为:7-8人间人均建筑面积低于6平方米的600元,带独立卫生间700元;超过6平方米(含)800元,带独立卫生间900元。5-6人间1000元,带独立卫生间1100元。3-4人间1200元,带独立卫生间1300元。硕士、博士1-2人间1400元,带独立卫生间1500元。由此可以看出,一学年的宿舍费,在学校周边也许只够租一个月的公寓。
在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制度下,公办高校有公益属性。“不予安排住宿”的做法是否合理,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是学校宿舍有限,无力容纳新生,那高校可以加强与社会资源的合作,在合适的位置由学校出面租赁公寓,当作学生宿舍,实行和校内一样的管理制度。如果是学校要通过不提供住宿来控制经费,那么就要关注到每一个学生的生活需求和经济条件,对一些家庭条件不足以支持在外租房的学生,给予救济政策。在保障学生权益和高校资源配置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一刀切”一定不是最佳方案。
此外,教育部门以及社会各界也应该给予高等教育更多的支持和投入,加强高校住宿资源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学生的生活和学习条件。只有解决了学生们的“后顾之忧”,他们才能心无旁骛地投入到学业当中,成长为人才,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生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