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机关工会委员会的核准号:Z4520000395101,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西路支行,银行账号:38030601040006875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声明作废。
●遗失焦艳华(身份证号370281197612290040)的执业护士证,证书编号:200837053972,签发日期:1997年11月 ,声明作废。
●遗失青岛天盛源物流有限公司的营运证,车牌号:鲁UQ6870,营运证号:370284802769,声明作废。
●遗失青岛天盛源物流有限公司的营运证,车牌号:鲁US8193,营运证号:370284802761,声明作废。
●遗失青岛天盛源物流有限公司的营运证,车牌号:鲁UU6830,营运证号:370284802766,声明作废。
●遗失青岛安优物流有限公司鲁BPV90挂于2021年12月29日办理的道路运输证,证号370281810520,声明作废。
●遗失张欢欢的票据号602001558139的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第四联业主交款凭证联,声明作废。
●遗失山东海立德防水防腐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缴纳和达虹湾项目的购房定金收据,编号0002849,共计壹万元整,声明作废。
●遗失胶州市啟山配货服务部鲁UT0868于2021年1月28日办理的道路运输证,证号370281816184,声明作废。
●遗失青岛毅诚泰工程有限公司鲁UX1678于2020年2月28日办理的道路运输证,证号370281810722,声明作废。
●遗失青岛德润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鲁UJ3351于2022年1月26日办理的道路运输证,证号370281807608,声明作废。
●遗失青岛联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鲁BA9597于2021年11月15日办理的道路运输证,证号370281819229,声明作废。
●遗失青岛市李沧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2月2日核发予李沧区八方来犇餐馆,经营场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沧口街道办事处沧广路47号甲的JY23702130071217号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声明作废。
●遗失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2年4月12日核发予经营场所:青岛镇江北路农贸市场,负责人:王丽园的370203600795407号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遗失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04年4月19日核发予经营场所:青岛市四方区鞍山路市场,负责人:王永团的3702053010980号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遗失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05年3月31日核发予经营场所:青岛市四方区鞍山路农贸市场,负责人:王永团的3702053010975号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
编号:青崂险限通字 【2023】第0002号
青岛华韵佳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经查实,截至2023年1月28日,你单位因未按时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欠缴社会保险费本金68697.06元,社会保险费滞纳金13789.73元(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合计82486.79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规定,责令你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所欠社会保险费,缴纳时社会保险费利息、滞纳金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际核定的金额为准。
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我中心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理。
你单位如对本通知有异议,可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我中心申诉;也可以在六十日内向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联系人: 赵俊利 联系电话:88898223
青岛市崂山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3年1月28日
声明
遗失我单位原法定代表人(王永波 编号:3702140521886)章一枚,声明作废。
中新安全(青岛)商贸有限公司
声明
遗失我单位原法人(李赫)章,编号:3702810352530,声明作废。
青岛顺通兴物流有限公司
声明
遗失我单位公章(编号:3702850613464)一枚,声明作废。
青岛隆翔顺食品有限公司
声明
遗失我单位财务专用章(3702850613465)一枚,声明作废。
青岛隆翔顺食品有限公司
声明
遗失我单位发票专用章(3702850613466)一枚,声明作废。
青岛隆翔顺食品有限公司
声明
遗失我单位法人章(姓名:于新荣,编号:3702850613467)一枚,声明作废。
青岛隆翔顺食品有限公司
声明
遗失我单位公章一枚,编号:3702850314481,声明作废。
青岛华荣食品有限公司
声明
遗失我单位公章(3702130384825)一枚,声明作废。
青岛海静澜瑜伽文化咨询有限公司
声明
遗失我单位法人章(3702130384824 吴海兰)一枚,声明作废。
青岛海静澜瑜伽文化咨询有限公司
声明
遗失我单位法人章(李鹏)一枚,声明作废。
青岛启运星轮胎有限公司
声明
遗失我单位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青岛春之峰工程有限公司
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
青城人社催字[2023]第010号
青岛泽盈快递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2年7月1日向你单位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青城人社监罚决字[2022]第020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十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
如你单位对此催告书有异议,可自接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视为你单位放弃权利。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地址:城阳区正阳路222号 邮编:266109 联系人:牛兆平、王璐 电话:58659729
青岛市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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