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本报11月24日讯 “如何更好地为中小企业疫情期间复工复产提供多种金融扶持、拓宽融资渠道”“债券发行过程中影响发行人丧失偿债能力法律问题和难点是什么”……近日,在青岛金家岭金融聚集区管理委员会、海尔集团(青岛)金盈控股有限公司等地,一场场法官与企业管理人员面对面的法律研讨正火热进行。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要求,助力青岛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青岛中院金融庭于今年11月至2023年5月开展为期半年的“法治营商环境企业行”系列活动。
青岛中院金融庭是全省第一家专业金融审判机构,主要审理山东东部地区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及青岛辖区的金融借款、保险、保理、融资租赁、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物业纠纷等涉金融、涉民生的案件。金融庭庭长陈晓静说:“我们始终秉承‘人人都是营商形象,案件都是营商环境’的工作理念,以党建促审判,为金融企业提供全方位、精细化的法律服务,打造融·实党建品牌。”
据介绍,青岛中院金融庭“法治营商环境企业行”第一站来到金家岭金融区,与青岛金家岭金融聚集区管理委员会、青岛证监局、驻青金融机构、各大券商等多家金融企业,围绕今年初最高法院发布《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来,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中的法律难点,与证监部门在政策监管、各大券商在实务中遇到的诸多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沟通探讨。
在海尔集团(青岛)金盈控股有限公司,青岛中院金融庭张馨月法官以“商业保理及融资租赁案件争议问题及裁判规则”为题,重点讲解了规范商业保理及融资租赁业务和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的方法措施,结合典型案例,解答了“将有的应收账款能否作为保理合同项下转让标的”“保理商对应收账款真实性的审查义务”等企业关心的法律问题。
据了解,在“法治营商环境企业行”系列活动中,青岛中院将针对企业普遍关注的涉金融、涉民生等法律纠纷,通过座谈会、讲课、现场调研等活动,以案释法,为企业提供面对面、点对点的法律服务,打通与企业的距离,以更大力度持续提升法治营商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