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杨琪琪
本报10月14日讯 市委宣传部近日印发《通知》,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青岛楷模”评选活动。
《通知》要求,参评2022年度“青岛楷模”的主要事迹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为本市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为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突出贡献;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勇于创新,作出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热心社会公益,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作出其他重要贡献。
本次评选范围是:围绕实体经济和招商引资、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干部队伍建设“三条主线”,聚力打造“六个城市”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加压奋进、创新突破,在攻坚克难一线涌现出的具有时代性、代表性、示范性的重大典型。企事业单位职工、科研工作者、局级以下机关干部等均可推荐。
本次评选,10月12日至25日为遴选推荐阶段,10月26日至11月10日为初审公示阶段,11月11日至12月31日为终审发布阶段。
“青岛楷模”发布后,市委宣传部将组织各级各类媒体及新媒体平台在重要版面、突出位置、首页首屏开展典型宣传报道,综合运用事迹报告、公益广告、座谈交流、文艺展演等形式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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