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红色资源利用、红色基因传承工作。青岛拥有丰富的红色资源,在传承红色基因、保护红色文化方面做出很多有益的探索,但在用好红色资源、传承好红色基因方面仍然任重道远,红色文化的影响力仍有很大提升空间。为进一步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青岛红色文化,市人大常委会将保护传承红色文化作为今年监督重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山东省红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执法检查,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建议,着力推进《条例》深入实施。日前,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审议有关执法检查报告,并作出《关于加强我市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的决议》,以人大监督和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形式,推进我市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新发展。
深入开展执法检查,查找《条例》实施短板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的执法检查方案,自2月底以来,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先后召开执法检查动员会以及各层面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区(市)的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实地查看青岛支部旧址、刘谦初故居和刘谦初红色文化园、大泽山抗日战争纪念馆等十余处红色遗址。此外,委托区市人大常委会对本区域内《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协同检查。
检查发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采取有力举措,推进《条例》贯彻实施,取得一定成效。一是组织领导有力,着手完善体制机制,目前建立的青岛市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协调机制,正在按程序报批。二是摸清文物底数,开展革命文物调查统计工作。目前,我市共有不可移动革命文物67处,可移动革命文物4050件(套)。其中,已经公布列入山东省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的45处,未公布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22处。三是挖掘红色文化遗存,启动《青岛市革命文物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
同时,检查组也发现,《条例》实施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宣传普及不到位。对贯彻实施《条例》不够重视,在《条例》学习宣传贯彻上还停留在开会部署、学习培训等形式上,对红色文化宣传较少。二是规划管理不到位。我市在红色资源的保护、利用、整合方面缺少总体规划,缺乏统一的红色文化保护传承组织机构,相关工作部门间协调机制尚未建立,区(市)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机构不明、职责不清。三是保护开发不到位。红色文化资源整合、业态融合不够,在胶东、全省、全国的影响力相对较弱。四是支撑保障不到位。区、市级财政对革命遗址遗迹保护的经费投入相对不足,专业人才队伍比较短缺,部分革命遗址遗迹修缮、保护不及时。
针对这些情况,执法检查组经过认真研究,起草形成了执法检查报告,提请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提出审议意见并作出决议,推动《条例》深入实施
在日前召开的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执法检查组作了关于检查《山东省红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在随后进行的分组审议过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该项议题给予高度关注,纷纷提出意见建议。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汇总整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发言,起草有关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通过后,与执法检查报告一并转市政府办理落实。其中,审议意见中特别提出重点交办事项清单,要求挖掘利用好“五四”运动、早期党史、工人运动史特别是邓恩铭、王尽美、李慰农、刘少奇等在我市传播马列主义、领导工人运动的宝贵历史资源,建立新的红色文化纪念馆;加快推进西海岸新区海军公园扩建项目、平度市刘谦初红色文化园项目、莱西市马连庄红色教育基地项目,打造我市红色文化名片,提升红色文化影响力。
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是促进和保障重大决策、重点工作推进落实的有效手段。这次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作出《关于加强我市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的决议》,依法推动《条例》落实落细。《决议》提出,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历史责任担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市区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合力,加强协同,并将相关指标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二要全面厘清红色文脉、深入挖掘红色资源。建立红色文化遗存大数据库,对我市红色资源全域规划,实现横向整合、纵向贯通,打造全市红色基因资源谱系。将奥帆赛场地、上合组织青岛峰会会址等近年来有重要历史价值、纪念意义的资源纳入红色资源范畴并加以保护利用。三要强化落实主体责任、保护利用好红色资源。把红色资源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红色资源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四要着力打造红色名片、提升红色文化影响力。通过全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让青岛红色资源家喻户晓。深入挖掘红色资源,推出更多更好红色题材舞台艺术和美术作品,以优秀文艺作品讲好红色故事、传承红色基因。切实推动红色旅游提质增效,依托革命旧址、纪念馆、博物馆等革命传统资源发展我市红色旅游,实现文物资源和旅游资源深度融合。
加强督办落实,让红色文化焕发时代光芒
市人大常委会及有关人大专门委员会将对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和《决议》的落实情况跟踪督办,及时掌握办理工作进展,并按照常委会执法检查及审议意见办理工作有关规定召开专门会议,对办理工作情况和《决议》落实情况予以审议,提出意见建议,督促和推动《条例》深入实施,让红色资源、红色文化在薪火传承中焕发时代光芒。 (蒋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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