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宿迁景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发现个人私刻、伪造我公司印章,2018年至今,以“灵犀湾项目三期总承包工程”、“中南·山海壹品项目”、“秀兰·禧悦都项目(三期)”、“淮北煤化工基地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文件,实施不法行为。对此,我公司严正声明如下:
1.我司未曾授予任何个人特殊权利,缔约任何合同、文件;项目部无权刻制任何印章,也无权留存公司印章,更无权以公司名义开展经济活动。
2.我公司对外签署的任何正式文件均需加盖我公司唯一合法有效公章。未经我公司真实授权的任何活动均与我公司无关,使用伪造的我公司印章签署的任何文件,对我公司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我公司概不负责。
3.就有关违法行为,我公司将采取一切可能的法律手段维护我公司合法权益。
请相关单位、个人在进行商业交易前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如不能确认我公司项目、合同、公章、授权等真实性,应及时与我公司进行核实,谨防上当受骗或遭遇经济损失。如因违法行为利益受到损害,我公司不承担相关责任,请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
宿迁景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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