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双方股东决定:青岛海高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青岛海客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合并;合并后,青岛海高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存续(注册资本1000万元),青岛海客文化旅游有限公司解散;合并前青岛海客文化旅游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青岛海高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承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并双方的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若相关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前述权利,本次吸收合并将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邱莉 联系电话:18563916130
联系地址:青岛市黄岛区石寨山路1号
青岛海高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青岛海客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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