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全文共有7处“重要”、4处“必须”、54处“应当”的法律表述,重要价值在于,首次明确了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特别是职业教育体系的确立,为人才成长打通了“断头路”,构建了“立交桥”,“顶天”突破必将快速提升职业教育的社会认可度。
同时,更加明确界定了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学生等多元主体的责任和义务,在体系建设、改革实施、产教融合、保障制度及措施完善等方面,有更多的“实招”得以明确,多方协同治理、多元融合发展已成大势,“立地”措施将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的适应性。
平度职教中心作为县域职业教育学校,将依法全面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产教一体化、课证一体化、职成一体化、职普一体化发展策略,加快提质培优,赋能乡村振兴,以高质量发展做活“助力区域经济发展”和“促进人的全面进步”两篇文章。
——平度职教中心校长 朱风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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