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7月28日讯 针对生态环境部对我省开展统筹强化监督第一阶段工作发现问题,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对辖区持证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部分企业依然存在着管理类别、排放标准、排放口、许可排放量等问题。为全面整改自查自纠问题,提高排污许可证核发和执行质量,分局近日开展排污许可持证单位自查自纠工作。
为了更好地优化营商环境,减轻持证排污单位经营负担,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创新服务方式,向辖区持证排污单位发放自查自纠表,针对出现的问题要求企业限时整改,并提供技术帮扶。分局在综合调研的基础上,针对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总结了企业自查表,企业需认真对照自查表中的问题,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进行变更整改。(通讯员 曹惠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