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4日讯 24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介绍《青岛市海洋经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情况。《条例》将于2025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山东省首部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法规,《条例》的出台对于完善海洋法治体系建设,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聚焦“加快建设现代海洋中心城市”目标,系统规划了现代化海洋经济体系的发展路径。在产业布局与发展方面,《条例》明确坚持陆海统筹原则,通过完善海洋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强化海洋发展部门的综合管理与服务职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将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科学划定海洋功能分区,推进海洋资源分类有效开发。产业发展以推动“4+4+2”现代海洋产业体系为主线,着力加快发展海洋新质生产力,促进海洋低空经济发展,并通过产业融合创新培育海洋经济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在科技创新驱动方面,《条例》多措并举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规定市政府应推动构建以崂山实验室为引领的海洋领域实验室体系,加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共建创新联合体、新型研发机构等产学研平台,协同开展重大创新产品研发和关键技术攻关。同时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推动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支持建设海洋领域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推动科技与产业对接。
《条例》致力于构建全方位的支撑保障体系,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在生态保护与开放合作方面,《条例》坚持人海和谐理念,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在开放合作上,支持上合示范区、青岛自贸片区等平台先行先试,深化海洋领域对外合作。在服务保障体系方面,《条例》提出强化涉海项目支持,建立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机制。加强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海洋特色金融业务。注重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认定标准和激励机制,落实住房、落户、教育等保障政策。同时,支持涉海高校完善学科体系,推动海洋职业教育发展。
(青岛晚报/观海新闻/掌上青岛 记者 陈小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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