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8日讯 8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青岛法院惩治洗钱犯罪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
2022年以来,青岛市两级法院共审结洗钱犯罪案件52件,对59名被告人判处了刑罚。这些案件犯罪数额较高,低则几十万元,高则数千万元。洗钱犯罪案件的上游犯罪类型以涉金融领域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毒品犯罪为主。其中,上游犯罪为金融诈骗犯罪的15件,占33.3%;为贪污贿赂犯罪的10件,占22.2%;为毒品犯罪的8件,占17.8%;为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的6件,占13.3%。洗钱犯罪案件的类型中,隐瞒本人实施的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的“自洗钱”犯罪案件数量占57.8%。
青岛中院对近年来全市法院审结的洗钱犯罪案件进行全面梳理,选取五个不同类型的典型案例发布,增强全社会对打击洗钱犯罪工作的关注和了解,提升全民反洗钱意识,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抵制洗钱犯罪。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掌上青岛 记者 陈小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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