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6日讯 日前,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青岛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山东财经大学、浙江大学、华南理工大学11所高校在山东开展本科综合评价招生试点。
根据《通知》,招生专业由各试点高校综合考虑专业优势、师资力量、发展目标等因素自主确定,原则上安排在特色明显、优势突出或国家紧缺急需专业。已经通过山东省今年夏季高考报名并符合试点高校具体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综合评价招生。考生须按照要求分别参加山东省夏季高考统一报名和试点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已通过保送、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被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得报名。
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工作5月10日前完成。报名工作结束后,试点高校于5月10日—11日将报名考生名单上传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数据报送管理平台(http://ygpt.sdzk.cn)。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于5月19日—20日将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反馈试点高校。各试点高校要于2023年6月11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通过初审入围学校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将考生确认是否参加报考学校综合评价考核时间统一确定为2023年6月12日18时前。
学校评价考核方式包括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测试(面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将组织有关专家、教师等专业人员对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适度加大项目式学习、探究性学习、课题研究、创新素养等标志性成果和发展性评价数据的评价权重。学校素质测试(面试)工作安排在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测试(面试)加强对学生关键能力、学科素养和思维品质的考查以及对所学知识的融会贯通和灵活运用。
试点高校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测试(面试)成绩,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6的比例确定入围学生名单并公示,于6月27日前将入围考生名单和数据库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安排在普通类提前批进行。入围考生应在普通类提前批次填报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志愿,若同时获得多所高校入围资格,只能选择一所高校填报。考生综合成绩由夏季高考总成绩和含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高校考核成绩组成,其中夏季高考总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 记者 张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