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5日讯 5日,记者从青岛市民政局了解到,近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提高我市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自本月起,青岛市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实现大幅提高。
经过本轮调整,青岛市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与城市低保标准挂钩。其中,青岛市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标准按照城市低保标准的2.5倍确定,从每人每月2178元提高至2613元,增长20%;社会散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基本生活标准按照城市低保标准的2倍确定,从每人每月1815元提高至2090元,增长15%;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标准按照社会散居孤儿标准提高额度同步等额增长,从每人每月1452提高到1727元,增长19%。
据了解,截至2022年12月底,青岛市享受儿童福利政策保障的孤困儿童共有2420人,包括机构养育孤儿159人、社会散居孤儿328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287人、重点困境儿童604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14人、低保边缘儿童28人,其他困境儿童约1.5万人。2022年共发放各类困境未成年人基本生活费约3828万元,惠及儿童2600多人。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 记者 张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