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险产品预定利率即将再次下调,新产品预定利率正式进入“2时代”,并将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
记者从业内了解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向行业下发了《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及其配套通知,普通型和分红型保险产品的预定利率上限将分批下调至2.5%和2.0%,万能险最低保证利率上限下调至1.5%。
压降预定利率上限
距离上一次下调预定利率刚过去约一年,人身险产品预定利率即将再次下调。
《通知》明确,自2024年9月1日起,新备案的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5%,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按2.5%执行;预定利率超过上限的普通型保险产品停止销售。
自2024年10月1日起,新备案的分红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0%,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按2.0%执行;预定利率超过上限的分红型保险产品停止销售。新备案的万能型保险产品最低保证利率上限为1.5%,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按1.5%执行;最低保证利率超过上限的万能型保险产品停止销售。
人身险行业上一次全面下调预定利率是在去年7月31日。当天,三类产品停售,即预定利率3%以上的传统险、预定利率2.5%以上的分红险以及保证利率2%以上的万能险。
此次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下调至2.5%,这意味着人身险产品预定利率即将全面进入“2时代”。
下调人身险产品预定利率是适应市场形势变化、强化资产负债统筹联动、防范利差损的必要举措。普华永道中国金融行业管理咨询合伙人周瑾分析称,在市场模式和经营策略的惯性下,单个险企很难率先下调预定利率,因为预定利率下调将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产品竞争力,而从行业角度来看,若不压降负债端较高的刚性成本,可持续发展则可能面临较大风险。
“此次下调保险产品预定利率,符合市场预期,也是监管部门引导行业有序竞争以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可以降低险企负债端的刚性成本,及时缓解利率中枢下行背景下行业的利差损风险。”周瑾表示。
建立长效机制
《通知》明确,要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这也是保险行业首次提出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
在具体执行层面,参考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等长期利率来确定预定利率基准值,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并报金融监管总局。达到触发条件后,各保险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及时调整产品定价。
东吴证券非银金融行业分析师葛玉翔认为,上述举措建立了长效动态定价机制,有助于人身险公司从源头提升资产负债管理水平。
辛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