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通知,全面启动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自2024年7月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23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均有所提高,上限为32310.25元,下限七区为2200元、三市为2010元。单位和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应不低于5%、不高于12%。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单位缴存部分与职工缴存部分之和,分别由缴存基数乘以单位、职工各自的缴存比例确定。2024年度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均为3877元,月缴存额下限七区均为110元、三市均为101元。
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参照单位职工执行,上限为7754元,下限为202元。灵活就业人员可随时通过青岛住房公积金官网网上营业厅、“青岛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智慧网厅、“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等渠道调整月缴存额。月缴存金额低于下限的,系统于7月10日自动调整为最低月缴存额202元。
宗 和



前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