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工作人员于2023年12月4日在富尔玛三楼不慎丢失公章一枚(编号: 3702850617605),在此我公司郑重声明:上述公章、印章自登报公示之日起作废,由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与我公司无关。如非法利用上述公章、印章给我公司造成相关经济损失或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或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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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