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吴帅
本报11月19日讯 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青岛市国家节水型城市进行省级复查。作为全国首批国家节水型城市,青岛城市节水工作始终走在全国前列,经过材料查阅和现场核查,复查组认为青岛达到了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一致同意青岛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省级复查。
青岛2002年创建成为全国首批十个节水型城市之一,2011年、2015年和2019年连续三次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今年是第四次复查。复查组认为青岛市高度重视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工作,对我市在国家节水型城市建设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近年来,我市认真落实国家节水行动,统筹天上水、地表水、地下水、客水、再生水,突出抓好节水型机关、高校、企业、居民小区等创建工作,持续深化巩固创建成果,积极推进水资源绿色可持续利用,节水效益不断提高,2022年万元GDP用水量达8.03立方米。
在青岛,节水已成为全民行动。强化载体创建,青岛市在2002年创建成为国家级节水型城市后,积极组织县级市全面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活动,平度市、胶州市、莱西市先后获得山东省节水型城市荣誉称号,我市节水型城市覆盖率达到100%。把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作为宣传落实全民节水行动的重要载体,截至2022年,共创建命名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321个,节水型企业覆盖率达22.7%,节水型单位覆盖率达16.52%;共创建命名省级节水型居民小区68个,节水型居民小区覆盖率达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