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即墨区凝心聚力抓法治,砥砺奋进促发展,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取得扎实成效。该区“多措并举打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律师赋能开创法治惠企新模式”两项新举荣获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荣获“全国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青岛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涌现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等先进典型。
创建项目化机制,实现法治顶层设计新突破。创建“法治难题项目化破解”机制,做到年初定项目、年内抓推进、年底看实效。统筹谋划“立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社会矛盾多发领域,组织49个部门和镇街精准发力、全力攻坚,科学谋划和集中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法治领域突出问题,推出一批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的实践创新和经验成效。科学推进“破题”。设立“项目申报、项目初审、项目实施、项目评定、宣传推广”环节,印发全区法治难题破解项目清单,组织相关单位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方法步骤、时间节点、落实举措,确保项目可操作、可监测、可评估、可考核。全面开展“督察”。通过听取项目进展、查阅档案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项目进行法治督察。围绕真实性、典型性、操作性、效能性和启发性对项目综合评审,形成一批有辨识度、有影响力的法治建设标志性成果。
聚焦政府类合同,实现行政决策审查新突破。制定《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提升行政决策审查能力。创新审查体系。以区政府名义订立的合同,或区政府常务会议确定的,由相关部门、镇街订立的合同,由区司法局负责审查,其他部门、功能区订立的合同,由单位内法制审核机构负责审查。同时,组建了区合法性审查工作小组,为全区政府合同审查提供智库支持。如,在潮海街道招商引资过程中,项目方要求即墨国有公司以相关资产入股,后期以股权回购方式退出合作。对此,潮海街道对照招商引资合同中存在的审查要点和风险点,提出明确股东间承担连带回购义务,以及以入股资产提供回购担保等保障措施,有效降低签约履约风险。突出审查要点。在明确合同审查的一般要求基础上,对基层使用频率较高的建设工程、招商引资、特许经营、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资产征收6类“典型合同”,明确47项审查要点和风险点,为一线工作开展提供更加明确的路标指引,为项目推进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如,政府采购合同着重审查采购方式是否符合要求,追加采购是否超过限额等;土地出让合同着重审查地块使用和建设内容是否有必要限制,配建义务是否明确等。
推进服务型执法,实现柔性执法改革新突破。全面深入推进“服务型”执法,将服务理念全面贯彻到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加强事前“体检式”服务。坚持指导在前、服务在前、警示在前,通过行政指导、行政建议等柔性方式,积极营造“激活力、多创新”氛围,帮助市场主体良性发展。如,针对电商中小微企业资金运转难题,即墨区市场监管部门发挥“政银携手助小微”亲企惠商的优势,帮助电商中小微企业减负。2022年以来,累计帮扶小微企业1100家,发放贷款3亿元。加强事中“手术式”执法。按照执法“无事不扰”、服务“无处不在”原则,实现行政指导、严格监管、规范执法三管齐下,避免机械教条式、简单化“一罚了之”。今年以来,实施不罚轻罚60余起,不予处罚金额6万元。加强事后“康复式”回访。根据企业需求,主动向其送政策、送法律、送服务,实现行政执法与跟踪服务的有机统一。如,在收到某公司无法提交信用修复申请、影响出口业务的求助时,即墨区税务部门立即出具《税务争议援助调查通知书》,帮助纳税人及时完成了信用修复。
发布年度白皮书,实现行政争议化解新突破。发布年度全区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白皮书,全方位、多角度展现、总结工作情况,推动行政系统内部化解行政争议。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优化协调化解纠纷的方式方法,切实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探索建立即墨区行政争议和解中心,健全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最大程度地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和解中心、化解在矛盾激化前。强化复议纠错功能。通过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或者建议书、建立复议决定抄报制度等形式,让错案单位“红脸出汗”,倒逼行政机关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建立行政复议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将拒绝、拖延、不完全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意见书的,移交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提供精准化涉企服务。聚焦市场执法“堵点”和企业关切“热点”,建立企业需求反馈和涉企案件快受快审快结机制,净化影响营商环境的“硬梗阻”。开展行政复议决定执行情况专项督查,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前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