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胶州市停车秩序,缓解交通拥堵,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和停车管理水平。经研究确定,现由青岛政容松立智能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承担我市公共停车资源管理项目道路泊车、部分公共停车场管理服务工作,现开展云溪河南路、湖州路、兰州路等7条城区道路的停车泊位收费管理工作。根据《青岛市停车场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现进行泊位收费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示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运营单位
青岛政容松立智能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
胶州市公共停车泊位智能化升级改造,并开展停车收费运营
(三)实施区域
1.云溪河南路(广州路至小桥南头街道路单侧共32个泊位);
2.湖州路(胶州路至云溪河道路双侧共245个泊位);
3.兰州路(福州路至海尔大道道路双侧共381个泊位);
4.爱河路(胶州路至二里河道路双侧共109个泊位);
5.梧州路(兰州路至寺门首路道路双侧共90个泊位);
6.兰州西路(杭州路至梧州路道路双侧共33个泊位);
7.濯砚泉路(高州路至福州路道路双侧共132个泊位);
(四)公示阶段
实施前公示
二、公示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执行《关于公布我市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性停车场停车服务价格的通知》(胶发改字〔2021〕48号)、《关于公布我市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性停车场停车服务价格的通知》延续执行的通知(胶发改字〔2023〕48号)。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7天,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计。
四、反馈方式
电话:0532-82289206、电子邮箱:szk82289206@163.com。
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胶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胶州市公安局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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