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构建新时代法官与律师“新、亲、清”的良性互动关系,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实体经济振兴、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法治贡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下发的相关文件等的规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结合工作实际联合研究制定了《建立法官与律师新、亲、清良性互动关系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于近日正式出台。
《意见》总结了近年来我市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交往的成果,进一步强调了法官与律师“新、亲、清”良性互动关系的重要性,有效适应了新形势、新发展要求,举措详实、亮点纷呈。
《意见》提出要加强法官与律师队伍党性修养教育;加强法官和律师队伍从业纪律监管;加强对法官与律师接触交往管理;加强法官与律师沟通协调;加强法官和律师案件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加强法官与律师队伍职业道德教育;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建立日常交流机制;建立问题集中反馈机制;建立规范沟通机制;建立培训合作机制;建立业务互助机制;建立文化共建机制;建立权利保障机制;建立双向互评机制;建立相互监督机制等21条内容。
《意见》的出台标志着全市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将对增强法官律师的良性互动、构建职业共同体的“新、亲、清”关系起到积极地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