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双减”成果 提高家庭教育质量

代表委员关注教育热点话题 构建基础教育新生态 家校社协同呵护孩子成长
青岛晚报 2022年12月31日 张译心

王风华

吕海峰

孙瑛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2023年,我市将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持续用力,切实办好16件市办民生实事。其中,要提升教育发展质量,持续巩固“双减”工作成果。在今年的两会上,代表委员们对“双减”和家庭教育这两个高频热词展开了深入交流。

  市政协委员、青岛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院长王风华:

  构建“双减”政策下的基础教育新生态

  目前,青岛市贯彻落实“双减”政策取得了一定成效,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基础教育平台资源匮乏、课后服务体系不健全、缺乏家校协同机制、资源分布不够均衡、校外机构监管不够等问题,亟需关注解决。

  针对以上问题,王风华提出六个建议。

  一是建立青岛市基础教育智慧平台,增加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建议由市财政拨款、市教育局牵头建立青岛市基础教育智慧平台,做强做优免费线上学习资源。一方面,从各学校遴选名师团队录制各学科公开课,为全市学生提供免费学习资源;另一方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优质校外培训机构购买高质量课程资源、名师慕课。全市中小学生免费使用平台所有的学习资源,助力基础教育回归公益性和公平性。

  二是建立“基本托管+个性化服务”课后服务体系,满足学生多元化发展需求。基本托管以教师辅导答疑、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为主,个性化服务则由学校引入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开设艺术类、体育运动类项目等课程,学生自愿选择付费学习。做强做优校内教育,减少学生对校外培训的需求。

  三是建立“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培养学生综合素养。建议在以学校为育人主阵地的基础上,组建社区志愿者、家长志愿者、师范类实习生等走进校园,开展公益讲堂、课后服务等活动,或与驻青高校合作开展科学家进校园、专业体验等活动,发挥家校社协同育人作用,培养学生综合素养。

  四是落实配套资金保障,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建议市、区财政加大教育经费投入,设立专项资金发放教师课后服务补贴,提高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积极性;建议市财政提高学生人均经费标准,返聘退休教师或聘请第三方机构参与课后服务,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与审计,确保各区市的课后服务专项资金落实到位并规范使用。

  五是充分利用民办教育智能管理平台,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建议市教育局充分利用民办教育智能管理平台,严格监管校外培训机构的资质、资金及收费情况,避免产生法律纠纷;建议加强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开展全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专项治理。

  六是改革教育评价方式,“减负”与教育评价改革联动。建议青岛市中考招生录取采用考评结合的方式,将过程性评价和综合素质评价纳入中考成绩,改变目前将部分学科成绩简单相加作为中考招生录取依据的做法;中考招生可以设置一个基本分数线,对在某一学科具有卓越能力或取得创新性成果的学生,在满足基本成绩要求的基础上可以破格录取,以选拔在某一学科具有突出能力的人才。

  市政协委员、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土壤固废处副处长吕海峰:

  “家校社”衔接推进家庭教育健康发展

  2022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开始施行,要求“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确认了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等方面的内容。

  吕海峰认为,《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一年以来,虽然明确了家长在家庭教育中负有主体责任,但在如何有效落实,家庭、学校、社会之间如何充分衔接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在家庭教育中,家长的科学育儿能力没有得到足够重视,很多家庭都没有接受过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对家庭教育理解不准确、家庭教育知识储备不足,存在重智轻德、重知轻能、对子女要求苛刻等问题,影响了子女健康成长;学校主导的家校共育活动,对家长的诉求响应不够充分,效果一般,教师指导家庭教育的能力也亟待提升;社会对家庭教育的参与度不足,社会教育是孩子成长中必不可少的环节,一些社会团体和机构不能有效应对家庭教育诉求,部分场馆未有效对接学校需求,活动针对性不足,影响了效果。

  吕海峰对此提出了五个建议。

  一是明确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教育子女是每个家长必须的责任和义务,父母的以身作则和言传身教是良好家庭教育的基础,家长要把培养子女有理想、有道德、有独立人格作为目标,带头树立和积极培养子女自立、自强、公平、诚信等现代社会意识,重视良好品质和情商发展;做好子女的成长陪伴,根据子女的兴趣特点和喜好,多设计不同类型的家庭活动,增强与子女的互动。鼓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协同推进职工对子女的家庭教育,比如为员工开展家庭教育活动提供专门假期、在单位举办家庭教育活动、提供弹性工作时间等,为员工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活动提供方便。

  二是发挥学校作为家庭教育的主阵地作用。建议由学校统筹,系统组织有效的培训。学校组织开展家长教育课程,加强中华传统优秀文化的灌输,邀请家长积极参与,邀请教育专家举办有关讲座,丰富家长的家庭教育知识,传授家庭教育技巧。设立教师与家长定期交流机制,让教师能及时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和成长环境,针对学生成长中出现的问题,给家长提出建议,形成紧密的家校互动。

  三是加强社会资源的投入和支持。建议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家庭教育咨询培训机构,鼓励心理咨询或研究机构拓展家庭教育培训相关业务,提供满足家庭教育的服务产品。积极开发高质量的教育公共资源,向家庭推广普惠低价的教育资源供给,提供适合我国国情的家庭教育类书籍和各类公共文化体育资源(包括场地、设施、文体服务等),推动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相互结合。

  四是加强媒体宣传。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渠道,大力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营造良好家庭教育的社会氛围。

  五是开展家庭教育系列活动,可以定期举办家庭教育优秀家长等评选活动,鼓励家长提升家庭教育质量;制作家庭教育专题节目,邀请有较高家庭教育水平的家长分享经验。邀请专家及家长代表进行到校讲座等系列活动。

  市人大代表、平度市星光职业培训学校校长孙瑛:

  “依法带娃”应成为家长“必修课”

  《家庭教育促进法》已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更加明确了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家长是孩子人生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教育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规定了家庭教育的内容和方式方法,明确了家庭教育不仅需要家庭负责、国家支持,还需要学校的配合、社会的协同,“依法带娃”将成为每个家长应有的基本认识。

  由于家庭教育长期被认为是传统意义上的“家事”,现在上升到“国事”,还需要一个转变过程。家庭教育具备了法律的强制性,需要每一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高家庭教育能力,社会公众强化道德水平和法律意识。《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伊始,抓好落实,尚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各方更好地形成合力。

  孙瑛建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加大《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力度,让每一个相关的人都深入了解各自在家庭教育中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建设一批高质量的家长指导服务机构。鼓励乡镇街道设立一批社区家长学校或者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提供专业的家庭教育服务指导;加大家庭教育知识的普及;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可以开设家庭教育活动基地,提供家庭教育服务和实践体验等。多渠道、多力量共同推动家庭教育法治化,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依法实施家庭教育的良好氛围。

  孙瑛认为,特别要强化家校协同的作用,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教师业务培训的内容,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定期召开家长会或家委会,向家长解读《家庭教育促进法》,通过主题讨论等多种形式开展家庭教育活动,帮助家长学习了解依法教养、正确养育孩子的重要性和方式方法,并主动参与家校共育等相关活动。家庭教育经费应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保障家庭教育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支出,有力保障《家庭教育促进法》各项内容能够落地见效。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 首席记者 张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