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崂山区司法局、崂山区人民法院等就崂山区2025年度人民陪审员选任事项发布相关公告。
全区共计选任人民陪审员57名,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46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11名。
选任条件包括: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年满二十八周岁;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选任程序: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任,陪审员任期一届5年。随机抽选由崂山区司法局会同崂山区人民法院、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从崂山区符合人民陪审员任选条件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确定。个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应当于2025年8月3日之前扫描二维码进入人民陪审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组织推荐担任人民陪审员的,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所属居民委员会、人民团体在征得本人同意后,于2025年8月3日之前扫描二维码进入人民陪审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报名人民陪审员的,通过系统填报后,下载《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和《个人事项承诺表》,并向所在辖区司法所提交。
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这既是人民当家做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由崂山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崂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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