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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发布的10个典型案例,主要涉及英烈保护,老年人、妇女、残疾人、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权益保障,矛盾纠纷化解,生态资源保护与修复等方面
青岛发布20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典型案例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发布的10个典型案例,主要涉及英烈保护,老年人、妇女、残疾人、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权益保障,矛盾纠纷化解,生态资源保护与修复等方面

  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是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9月20日,青岛市委宣传部会同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典型案例。

  市人民检察院发布的10个典型案例,主要涉及英烈保护,老年人、妇女、残疾人、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权益保障,矛盾纠纷化解,生态资源保护与修复等方面,弘扬了“爱国”“公正”“平等”“友爱”“文明”等核心价值理念。

  1.平等保障残障人士海滨游览无障碍行政公益诉讼案

  【基本案情】

  针对部分海滨风景区存在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不规范等影响残障人士平等共享海滨旅游资源的问题,青岛市无障碍环境促进会(以下简称“无障碍促进会”)从使用者的视角提出了改进建议,检察机关深入调查后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全面履职。

  【履职情况】

  2024年4月1日,某区人民检察院根据无障碍促进会提供的线索开展立案调查,发现辖区内部分海滨风景区存在无障碍卫生间未设置或无法使用、无障碍标识错误、未规范设置轮椅坡道、阻碍无障碍通道、轮椅难以通行等问题。

  4月8日,检察机关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听证员、相关职能部门、无障碍促进会代表参会并根据调查情况制发检察建议。相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并依法全面履职。目前相关区域有误的公示牌已全面进行整改;排查整改盲道板5处,新增8处公厕并张贴温馨提示牌;优化进出口隔离栏杆设置,减少线缆数量并使用宽型线缆扣板,减小坡度;加强智能运营管理和志愿服务,上线的服务App增设过街及求助方式等等。整改后,检察机关邀请无障碍促进会工作人员对整改效果实地检验,工作人员表示游玩体验得到大大提升。

  【典型意义】

  让残障人士平等实现无障碍出行参观、共享旅游文化服务,是“平等”这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检察机关及时回应无障碍促进会合理诉求,通过走访残障人士、现场调查、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全面履职,对海滨风景区无障碍设施以更加贴近使用者需求的方式进行整改和完善,保障了残障人士平等共享旅游资源的合法权益。

  2.破坏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公益诉讼案

  【基本案情】

  2022年9月22日,公安机关在某山上将正在悬挂捕鸟网的杨某某、王某某抓获。经查,案发当日杨某某在山体南麓支起20米长、3米高的黑色鸟网,王某某在一旁协助。王某某随身携带的木质弹弓及约一百颗钢珠被当场扣押。

  【履职情况】

  2022年12月6日,公安机关以杨某某、王某某涉嫌非法狩猎罪将本案移送某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认为,该两人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但鉴于两人未实际猎得野生动物,对野生动物资源危害较轻,可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但如仅作出不起诉决定,其行为对生态环境资源造成的破坏仍难以得到弥补,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2023年9月22日,检察机关联合林业部门在青岛某森林公园建立青岛市第一个“替代性”生态修复区。2023年11月27日,检察机关就本案组织了公开听证,两人均认罪认罚,并当场表示自愿承担相应的生态修复责任。2023年12月6日,杨某某、王某某在修复区完成了植树复绿,共整理生态用地433.65平方米,种植苗木45株,全面履行了承诺的替代性修复责任。

  【典型意义】

  “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理念,和谐社会不仅是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更是人与自然的有机统一。本案中,检察机关秉持和谐发展理念,在依法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通过“刑事相对不起诉+替代性修复”的方式,敦促嫌疑人修复生态环境,既落实责任承担,又确保受损生态环境得以恢复,最大程度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3.对因工死亡遗属支持起诉案

  【基本案情】

  A公司系某空调品牌的特约维修公司,日常指派王某某外出维修空调。2021年11月25日,王某某组织邹某甲等人为B公司修理空调。维修期间,邹某甲踩漏从顶棚掉下,其后颈背、脑部着地,后抢救无效死亡。2022年1月,B公司赔偿邹某甲遗属邹某乙等四人70万元,但邹某甲遗属与王某某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遂将王某某诉至某区人民法院要求其赔偿30余万元,并向某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履职情况】

  经查,邹某甲父母均已年过花甲、儿子尚未成年、妻子文化水平不高,在民事诉讼中处于弱势,符合支持起诉的条件。2023年5月5日,检察机关决定支持邹某乙等人的起诉。检察机关耐心解答遗属的疑惑,并为其讲解民事诉讼相关程序规定。

  检察机关多次组织王某某、A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沟通,向其讲明相关法律规定以及邹某甲遗属的生活现状,促成三方签订和解协议,由王某某支付15万元、A公司支付10万元,邹某甲遗属自愿撤回起诉。2023年10月17日,法院裁定准许撤诉,本案至此终结。

  【典型意义】

  崇善明德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弘扬友善的社会风尚,有助于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本案中,检察机关通过换位思考走入当事人的内心世界,在行动上帮助当事人克服行使诉权的障碍,依法精准提供当事人更能接受的矛盾化解方案。同时检察机关从弘扬亲善互助的价值观念出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成当事人和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4.对因案致困妇女进行国家司法救助案

  【基本案情】

  救助申请人王某甲系王某乙故意伤害案被害人。2022年7月,王某乙酒后与王某甲发生争执,致王某甲重伤。2022年12月,王某乙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履职情况】

  案件发生后,王某甲到妇女联合会(以下简称“妇联”)寻求帮助。妇联认为王某甲属于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下发的《关于深化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通知》中“遭受家庭暴力等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妇女”。根据涉困难妇女救助协作工作机制,线索同步移交检察机关。

  检察机关迅速启动“救助+”程序,会同妇联开展相关工作。调查发现,王某甲生育后无工作,丈夫王某乙入狱后,丧失家庭唯一收入来源。王某甲需独自抚养两个未成年子女,加之后期治疗修复费用较高,家庭生活一度陷入困境。检察机关与妇联多次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启动“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社会救助+心理疏导”多元帮扶救助方案,向王某甲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动员社会公益力量为其提供免费“培训+就业”,介绍家政机构免费提供面点、育婴师、家政等培训,可以随时提供适合其身体状况的工作,将其女儿纳入妇联“春蕾计划”救助对象,协调司法行政机关为其离婚诉讼提供法律援助,邀请心理咨询专家对王某甲及其子女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重树生活信心。

  【典型意义】

  对社会弱势群体的保护是法的价值取向之一,旨在确保每个人都平等享有基本人格权,这种保护不仅是对个人尊严的维护,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本案是检察机关有效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利益的典型代表,是检察机关关注困难妇女群体,秉持“一次救济、长期关怀”的救助帮扶理念,采取“司法救助+”工作法最大化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利益的典型案例,彰显了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追求。

  5.督促母婴室建设规范运营行政公益诉讼案

  【基本案情】

  某区人民检察院从“益心为公”平台获取线索,辖区部分公共场所母婴室的设置、运行存在不规范情形。检察机关深入开展调查核实,查明部分公共场所存在母婴室与其他场所混用且缺少遮挡、母婴室门锁损坏无法关闭、未设置指示牌、母婴室内堆放杂物等情形,以致无法为母婴群体提供有效服务和便利。

  【履职情况】

  检察机关调查核实后,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及具体责任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及时整改,确保母婴室依法建设、规范运行。收到检察建议后,主管行政机关高度重视,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母婴室建设规范运营实施方案》,对全区母婴室设置不规范情况开展专项整改。检察机关组织召开听证会,听取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各方意见,推动整改取得实效。经各方协同发力,检察建议中涉及的重点场所均整改完毕,并新增母婴室40余间。为延伸监督效果,检察机关针对群众对母婴室了解不足、利用率低的情况,与主管行政机关共同制作了检察公益提示牌在重点场所张贴。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聚焦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问题,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加强监管,推动建立长效机制,让母婴室应建尽建、物尽其用,凝聚了妇女权益保护合力,培育了尊重和关爱妇女的良好社会风尚。

  6.综合履职多维救助困境未成年人案

  【基本案情】

  王某(女,2008年11月出生)系张某继女。自2018年底,张某经常殴打、辱骂王某。2021年12月,张某在家中拉拽王某,致王某头部受伤。2023年12月7日,某区人民检察院以张某涉嫌虐待罪提起公诉,2024年2月1日,某区人民法院以张某犯虐待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

  【履职情况】

  在依法惩治继母张某的同时,针对王某生父母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问题,检察机关支持王某的爷爷提起撤销王某生父母监护权之诉,并同步跟进家庭教育指导,多方协助修复亲子关系。针对王某家庭困难及心理情况,协调相关部门为其办理转学安置、费用减免、危困救助等,联系公益心理咨询师为其开展为期一年的心理跟踪疏导。目前王某已回归正常生活、学习。

  为延伸办案效果,检察机关牵头14家单位会签困境未成年人身心学养多元协作机制实施办法,建立监护监督、协同处置合作机制,该办法实施以来,通过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等帮助20余名未成年人走出困境。

  【典型意义】

  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家庭是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第一座堡垒。检察机关在“零容忍”惩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同时,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出发,支持提起撤销监护权之诉,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帮助修复受损家庭关系。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多维救助,通过部门联动、建章立制等方式延伸办案效果,彰显了司法公正和检察温度,弘扬了文明、和谐、法治、友善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7.惩防并举依法办理某企业污染环境案

  【基本案情】

  自2021年6月以来,青岛某玻璃有限公司在线监测设备检测的二氧化硫数据升高,该公司研究后未找到解决方案,后该公司环保组负责人黄某伙同刘某、江某通过拔掉在线监测设备进气管等方式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案发后,黄某经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共谋,贿买该单位环保部班长刘某到公安机关投案作虚假供述。

  【履职情况】

  该案中刘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后供述篡改数据系其为偷懒实施的个人行为。公安机关以刘某涉嫌污染环境案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经引导公安机关调取刘某及其公司环保组负责人黄某的手机勘验数据,发现该公司黄某和江某涉嫌污染环境共同犯罪,遂对刘某决定逮捕,并对黄某、江某予以追诉。经审查,检察机关对在案发后意图躲避法律惩罚的黄某、刘某依法提起公诉;对于情节轻微、认罪认罚的江某,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同时,向该公司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压实主体责任,做实内部制度建设和重点岗位员工管理,并启动案后跟踪评估程序,走进企业宣传法治,助力企业员工强化生态文明理念,增强环保意识和依法依规经营意识。2024年9月5日,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黄某、刘某犯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通过办案释法,在全社会引导和践行“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理念,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履职要求,更是“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的检察担当。污染环境犯罪,多为单位犯罪、共同犯罪,检察机关引导侦查机关加强客观性证据的收集,构建完整全面的证据链条,依法追诉,纵深打击。对办案中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促强管理,赋能守护生态文明和美好生活。

  8.督促老年人权益保障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

  【基本案情】

  2022年6月,某市人民检察院履职中发现辖区内某宗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上经营废品收购站,自2012年以来十年间未按土地用途使用。2023年8月,该检察机关履职中发现3家养老机构在入院评估制度、健康信息档案、工作人员培训、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存在不规范经营问题。

  【履职情况】

  2022年8月,检察机关针对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未按土地用途使用问题,向主管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因历史遗留问题,土地使用权人多次变动,导致土地用途未完全实现。历经中止、恢复审查并开展多轮磋商后,于2023年11月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促使主管行政机关于2024年清退废品收购站,配备老年服务功能室及活动设备,恢复土地用途,公益诉讼目的全部实现。

  2023年8月,针对养老机构不规范经营问题,向主管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主管行政机关对涉案养老机构进行整改,并对该市养老机构开展加强食品安全意识和升级经营管理水平培训。2024年5月,检察机关开展“回头看”,核实涉案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典型意义】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督促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按用途开发利用、养老机构依法依规经营是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一环。本案中,检察机关弘扬尊老敬老的社会正气,践行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检察为民理念,综合运用制发检察建议、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等方式,督促主管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暖心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以“检察蓝”守护“夕阳红”。

  9.督促保护英雄烈士纪念设施行政公益诉讼案

  【基本案情】

  2023年7月,某市人民检察院在开展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辖区6处烈士纪念设施周围存在随意丢弃花圈、堆放瓦片、地砖破损、杂草丛生等问题,破坏了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履职情况】

  7月18日,检察机关依据查明的事实,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发出磋商函,建议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对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修缮和管理工作,建立日常管理长效机制。

  磋商后,主管行政机关积极行动,召开推进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专题会议,下发《关于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的函》,磋商函所提6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市域范围内进一步排查出的7处问题亦全部整治完毕,日常巡查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全部烈士纪念设施均签订管护协议,清单式定责明责。检察机关通过“回头看”跟进监督,确认磋商函所提问题已得到全面整治、系统治理。

  【典型意义】

  保护好、利用好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有利于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爱国主义精神,有利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本案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个案为切口推进全域排查整治,用清单式定责明责,实现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推动全社会营造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的良好社会风尚,赓续红色血脉,传承红色精神。

  10.综合履职为被救助人提供多元化帮扶案

  【基本案情】

  2014年8月,任某因故与陈某发生争执将其打成重伤,后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陈某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任某赔偿陈某39万余元。陈某申请强制执行,因任某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终结执行。

  【履职情况】

  2023年4月,陈某向户籍地人民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该救助线索被移送至案发地人民检察院。经调查查明,陈某原系家中主要劳动力,重伤后构成七级伤残,伤愈后勉强能自理,子女未成年,妻子无固定收入,生活陷入困境。检察机关随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上下一体,为陈某发放救助金6万元。并制定综合帮扶措施,与残联、民政等部门对接,为其办理残疾证,发放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同时联系当地一家福利企业,为其提供残疾人工作岗位,月收入达到2200余元。借助该案的办理,检察机关与该企业会签了《共同救助涉案困难残疾人工作办法》,联合开展帮扶救助工作。针对案发地和户籍地两地检察机关地理位置相邻,存在融合履职的情况,双方建立协作机制,开展司法救助线索相互移交、联合帮扶等工作,实现跨区域司法救助“一次办”。该案例获评山东省检察机关与妇联、残联组织加强司法救助协作典型案例。

  【典型意义】

  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完善人权保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本案中,检察机关坚持“应救尽救”原则,积极主动作为,探索多元帮扶救助机制,与多部门建立线索移送、多元救助、定期回访等机制,内外融通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以实际行动为民解难纾困,充分彰显了新时代检察机关的责任与担当。

  (杨琪琪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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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日报专版07青岛发布20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典型案例 2024-09-24 2 2024年09月24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