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振磊 胡晓璐
种子是农业的“芯片”,也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关键。种业振兴事关粮食安全与农业强国建设成败,是关系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工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种源要做到自主可控,种业科技就要自立自强。”只有做好种业这项农业基础工程,才能端稳中国饭碗、实现粮食安全。青岛要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先行区,就必须在产业振兴特别是农业基础领域打头阵、当先锋,因地制宜,发挥地方优势,为种业振兴作出“青岛贡献”。
青岛推进种业振兴的资源优势
近年来,青岛市大力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在平台搭建、企业扶优、国际合作等方面努力推进制度创新。截至2023年年底,全市拥有育繁推一体化企业3家,种业技术创新中心10余个,建成国家级、省级区域性作物良种繁育基地20多万亩,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9%以上。具体来看,青岛发展种业具有以下比较优势。
第一,地方特色优势品种发展良好。青岛现有国家级水产良种场1处、畜禽保种场2处、区域性良繁基地2处,累计通过省级以上审定的主要农作物品种45个,登记的非主要农作物品种1355个,位居副省级城市前列。青岛在大白菜、花生、小麦等农作物育种创新方面有较大优势。截至2023年年底,青岛已有4个白菜品种(全国21个)、3个花生品种(全国22个)入选首批国家农作物优良品种推广目录。
第二,种业创新平台实力雄厚。在种业创新方面,青岛科研基础雄厚,拥有青岛农业大学、山东省花生研究所、青岛市农科院等66家科研机构,其中国家级科研机构12家。在海洋水产科研方面全国领先,聚集了全国近三分之一的涉海科研院校、一半以上的涉渔工程院院士,拥有全国唯一的国家海洋渔业生物种质资源库,海洋水产育种创新能力得天独厚。
依托雄厚的种业创新技术平台,青岛立足自然禀赋优势、企业集聚基础,正在聚力打造“国际种都”。以即墨区移风店镇的国际种都产业集聚核心区、西海岸新区的国际种都高新技术示范区两大重点种业园区为载体,充分发挥园区招商引资、企业培育、前沿技术集成的示范引领作用,加速推动青岛种业规模化、集聚化发展。
第三,种子企业不断发展壮大。自2013年实施现代种业振兴工程以来,青岛种业发展进入新时代。登海种业和瑞士先正达种子公司相继落户,改写了青岛没有大型种子企业的历史,种子企业布局更加全面,目前形成了小麦有青丰,玉米有登海,花生有华实,蔬菜有瑞克斯旺、先正达、国际种苗、金妈妈、和丰等知名企业的全面发展格局,青岛种子产业发展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青岛在种业创新方面的短板与发展空间
经过多年的创新积累和政策扶持,青岛在种业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种业振兴的国家战略需求相比、与先进地区的种业创新进展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当前,制约青岛种业发展的资源瓶颈和创新短板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地方特色优势种质资源相对稀缺,原始创新产出不足。青岛市农作物品种更新速度较快,但是地方特色优势种质资源较少,品种之间的亲缘相近,品种利用向同一化趋势发展,近亲繁育蕴含着较高的种质退化风险。在育种创新方面,青岛多数企业仍然停留在传统杂交、诱变育种阶段,缺乏高端分子育种研发能力,基因挖掘能力弱,依赖对主要推广品种与核心骨干亲本的“修饰性育种”,在产量、抗性等方面缺乏显著优势,突破性新品种缺乏。
第二,创新主体建设还有较大空间。虽然引入了一些国内大型企业和国际种业巨头,但青岛本土种子企业普遍规模较小、研发资金不足。企业规模制约着盈利能力和创新能力,难以适应现代种业创新高科技、高投入、大规模的现实需求。在此背景下,种子企业对高端育种人才吸引力不足,高端研发人员较少,研发能力有限,对农业科研院所研发能力依赖较大。从科企合作看,商业化育种机制运行还不够顺畅,企业对科研机构创新先期介入不足,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育种方向多以学术价值为主,市场价值权重较低,导致种子创新成果转化率不高。
发挥地方优势,推进青岛种业振兴
种业振兴事关粮食安全命脉,是建设农业强国最基本、最核心的基础。青岛应当充分研判自身在种业振兴行动中的优势与短板,在鼓励科技创新与强化市场竞争两大方面进行制度创新,扶持优势特色种业、培育引进龙头企业,全面提升地方种业发展质量与竞争力。
其一,持之以恒加强种质资源保护与发掘。种质创新是一个优异基因累积过程,高度依赖种质资源的发掘利用,这一创新过程耗费大量财力、精力和时间,必须建立持续稳定的制度支持体系。首先,持续加强种质资源收集保护工作。应深入开展农作物、畜禽和水产种质资源普查,持续做好调查、收集和保护工作。建立系统稳定的保种政策扶持体系,加大对珍稀、濒危品种资源的保护力度,将那些青岛特有的地方种质资源纳入种子资源库保存,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其次,稳步推进种质资源引进与发掘。充分发挥现有种质资源库和科研创新平台的功能,发力建设区域性种质资源引育中心,大力引入种质资源、发掘优异基因。通过持续引育发掘,创制一批遗传稳定、目标性状突出、综合性状优良的新种质和育种材料,特别是强化地方特色品种的保护发掘,坚持以用促保,把资源优势转化为创新优势和产业优势。
其二,面向市场不断完善科企合作机制。鉴于商业化育种体系仍在完善、一些地方企业创新能力不强的现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企业围绕优质粮油果蔬、耐盐碱作物、专用砧木、特色畜禽水产及专业微生物等地方优势特色品种加大科技研发投入,给予必要政策扶持,鼓励企业采用新型分子育种技术开展育种创新。
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育种协同创新机制,引导有实力的种子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组建生物育种联盟,以产权和契约为基础构建种业创新利益共同体。发挥企业贴近市场、准确把握需求的特长,强化育种创新的问题导向、市场导向,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整合资本、人才、种质、数据信息和科研成果等资源要素,进一步优化科研院校成果转化激励政策,理顺产学研衔接机制,促进育种科研成果转化,做优创新布局,做强产业实力。
其三,加大外引内培,打造大型现代种业龙头。应充分利用青岛发展区位优势,加快引进一批育种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的种业龙头,重点招引国内外头部种子企业总部落户青岛、设立研发中心。同时,扶持规模较大、成长性较好、特色优势明显的本土种子企业加速成长为行业龙头,特别是把阵型企业作为企业扶优的重点对象,鼓励引导本土种子企业加快兼并重组步伐,引导各种科技资源和创新要素向大型企业集聚,扶持创新潜力较大的育繁推一体化企业积极参与核心技术联合攻关,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着力培育几家具有国内外竞争优势、区域优势或专业优势的领军型种子企业,改变种子企业小而全、多而散的现状。建立系统化的扶持政策,多渠道解决种子企业发展难题。有效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不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发挥种子基金、贷款、保险等专项金融产品作用,支持企业上市、技改扩能、品牌培育、标准化建设,提升青岛企业育种创新能力。
其四,加强种业执法力度,强化行业监管能力。加大农业执法力度,为种业原始创新保驾护航。认真落实第四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特别是实质性派生品种(EDV)制度规定,建立鼓励品种原始创新、尊重品种原创的良好政策环境,从而鼓励种子企业积极自主创新,加大研发投入力度,限制修饰性育种,遏制种业原始创新吃亏的行业不良现象。强化市场执法,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行为。一方面,推进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等多部门协同联动执法力度,保持对种子违法行为强力打击态势。另一方面,强化科技检测能力,实施平台预警管理。不断强化市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科技检测力量,充分利用全国农作物品种DNA指纹库公共平台,强化DNA检测技术的推广应用,提升品种鉴定检测效率。强化风险预警管理,对市场占有率、销售达到一定量级的种子加大抽检力度,增加检测频次,有效净化种业市场。
(作者单位:青岛市社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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