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萌
社会救助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共同富裕、维护社会公平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近年来,青岛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社会政策要托底的部署要求,通过健全完善基层运转、多元参与、主动发现、精准对接、动态调整、统筹协调等保障机制,着力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加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力度,构建高质量多维度的社会救助体系,使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健全分层分类救助体系,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近年来,青岛积极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坚持“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原则,建立多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形成了结构合理、层次分明、衔接配套、针对性强、操作规范的制度保障体系,扩大社会救助的覆盖面,提高社会救助的精准度。
一是落实最低生活保障。通过实地摸排需要政府兜底保障的困难群众,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二是完善专项社会救助。根据实际需要给予相应的教育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康复救助、法律援助等专项社会救助或实施其他必要的救助措施,破解“悬崖效应”。比如,崂山区搭建“崂善行”公益基金平台,实施“益同行”综合服务项目,推出心理、医疗、助农、志愿、物质帮扶等10余项个性化服务清单,打造政社联动“物质+服务”多维救助模式。三是健全急难社会救助。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以及临时遇困、生活无着人员,给予急难社会救助。
规范社会救助工作机制,有效补齐政策短板
加快建立以政府规章为纲领、以规范性文件为主体、以配套措施为支撑的“1+N+X”社会救助政策体系,从规范动态管理、实施低保渐退、扩展救助范围、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工作,有效补齐政策短板,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一是打出社会救助政策“组合拳”。近年来,陆续出台《青岛市困难居民基本生活救助管理办法》《青岛市贯彻〈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若干措施》《社会救助条例》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各相关部门立足职责制定实施办法,各区(市)立足实际推出系列措施,保证社会救助的有效性和规范性。二是健全救助对象主动发现机制。全面推行社会救助网格化管理,推动关口前移、触角下延、源头治理,完善“网格化+大数据+铁脚板”的主动发现模式和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对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早发现、早报告”,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不落一户、不漏一人、需救尽救”。三是完善救助服务精准对接机制。做实做细“社会救助一件事”,优化完善“线下申请+线上提报”“个人申请+代办帮办”“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多元化服务渠道,实现社会救助提效升级。推动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有序推进持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申办社会救助,畅通“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的绿色通道。
构建动态调整机制,提升社会救助覆盖面、精准度
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是推动精准社会救助的关键举措,也是实现社会公正和公平的重要途径。青岛各级政府积极完善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与调整机制,提升社会救助覆盖面、精准度,切实保障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权益。
一是有序扩大政策覆盖面。青岛市把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等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临时救助最高额度从2万元提高到3万元。2015年以来,青岛先后8次提高低保标准,城市低保从每月620元提高到1045元,农村低保从每月420元提高到791元(城乡低保标准比为1.32:1),分别增长69%、88%。二是制定科学的救助标准。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适度救助”原则,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社会平均工资和最低工资水平、地方财政承受能力等多种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城乡低保等各类救助标准;建立与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同时探索建立识别救助对象的多维贫困测量指标体系,将生活状况、教育就业、社会保障、身体健康、社会融入等纳入测量范畴;对具有劳动能力的目标群体,把接受就业条件和劳动脱困作为救助连带条件。三是强化社会救助全过程管理。对重特大疾病患者、重度精神障碍患者、重度残疾人等各类特殊困难群体跟踪监测,探索制定针对性强、覆盖面广的医疗、照护、康养等专项救助制度,健全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紧密结合的救助服务体系,推动救助政策、救助资源、救助服务与救助对象精准锁定、双向匹配,展现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民生温度、治理精度。
健全社会救助运行机制,提高社会救助效率
坚持“法定事项部门负责,综合性、协调性、改革性事项统一集中”的原则,在全省自上而下成立省(市、区)委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谋划社会建设领域顶层设计,牵头建立资源统筹协调机制,推进重大任务、重大改革、重大政策落实。
一是完善社会救助工作网络。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建立上下联通的社会救助工作网络,10个区(市)全部设立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136个街道(镇)设立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1782个社区(村)设立社会救助工作站。推进社会救助数字化转型,将分散办理的“单个社会救助事项”集成为“社会救助一件事”,变“多门申请、独立办理”为“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二是加强基层救助治理能力。鼓励区(市)跨层级调剂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推动编制资源向街道(镇)倾斜,赋予街道(镇)更加灵活的用人自主权,打通“编制不够、人员较少、留不住人”的难点痛点。坚持“权随责走、人随事动、费随事转”,对自上而下放到街道(镇)和社区(村)的社会救助事项,制定明确的分级责任清单,扣紧压实责任链条。强化基层工作经费保障,落实办公场所、设施设备、交通通信、人员培训、薪资待遇等,切实提升基层经办服务能力。三是持续完善社会力量多元参与机制。通过创新社会救助资源供需对接模式,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和特殊困难群体关爱服务;大力发展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居民互助类社区社会组织,推行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公益资源有机融合的“五社联动”救助机制;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的作用,完善落实慈善优惠政策和精神激励措施,培育引导全社会的现代慈善意识,建立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有机衔接机制。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青岛市持续坚持典型引路、创新实践,着重围绕统筹救助体系建设、健全主动发现机制、拓展多维救助服务等开展改革试点。未来,青岛市将持续加快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推动社会救助加快从解决收入(支出)贫困向纾解多维贫困转变、从生存型救助向发展型帮扶转变、从物质性救助向综合性服务转变、从供给型主导向需求型主导转变。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改善困难群众生活品质,让青岛民生答卷更有“厚度”,发展成效更有“温度”。
(作者单位: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本文系青岛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青岛市构建高质量多维社会救助体系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研究”研究成果,项目编号:QDSKL220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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